冷水江市创新离任交接办法 规范干部用权行为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09-09 15:58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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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领导干部用权行为,明确任期责任,加强管理监督,冷水江市制订出台党政领导干部离任人、财、物主要责任事项交接办法,积极创新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严密组织,变“无序交接”为“规范交接”。明确交接对象,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包括实行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和临时性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在调任、转任、离岗、免职、辞职、撤职等职务变动时,都要办理主要责任事项交接手续。明确监管主体,成立专门的全市领导干部离任监交工作小组,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审计局、财政局、人事局、编办等为成员单位,明确职责,统筹安排,全面负责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和管理监督工作。规范交接程序,制订出台党政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流程,交接工作分为准备、初审、实施、整改4个阶段,按照制订方案、下达通知、发布预告、自查自审、资料审核、交接审查、整理建档、调查处理、督促整改、回访复查等10个步骤进行。规定交接期限,严肃交接纪律,坚持做到研究人事异动与安排交接工作同步,施行任前公示与发布交接预告同步,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与开展交接工作同步。
二、扩大范围,变“单一交接”为“全面交接”。除实行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外,还将范围拓展到人事责任和公共财物的交接,做到既算“经济帐”,又算“政治帐”。交接的具体内容分为人事责任、经济责任、公共财物等3个方面共15项内容,其中人事责任事项包括单位职能职责、机构设置、领导职数、人员编制情况,干部任用工作和用人风气情况,干部经律处分情况等;经济责任事项包括单位资产情况、财务收支执行情况、债权债务情况、工程项目情况、经济纠纷、诉讼事项等;公共财物责任事项包括公共财物登记、盘点情况,公务用车购置、使用、处置情况和办公室整体移交情况等。
三、强化监督,变“柔性交接”为“刚性交接”。与审查审计相结合,抓好交接工作,前移监督“关口”,为开展领导干部任期责任审查审计打下了好的基础。对离任干部实行人事责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公共财物审计“三审制”,交接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一一带到离任审计中去,采取记账销号的办法,逐个核查清楚。与绩效考核相结合,把离任交接情况列入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内容,建立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台帐,让离任领导有个客观的考核结果,接任领导有个清楚的工作起点,为正确评价和使用干部提供依据。与强化问责相结合,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离任交接中发现的问题,情节较轻的,由市纪委、组织部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限期整改;对交接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线索,纪检监察机关及时进行立案查处;对查实的违规违纪问题,严格进行问责,坚决予以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交接办法实施以来,全市共办理领导干部离任交接68人次,发出《整改通知书》32份,提出整改意见96条,诫勉谈话16人,给予党政纪处分7人,免职6人。(冷水江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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