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立案查处4名违纪村支书记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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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株洲县在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时,不断加大村干部违法违纪查处力度。上半年,查处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4起,涉案村干部5名,其中4名为村党支部书记。作为村级党组织的“一把手”,村支书记成为违法违纪的高危对象。县纪委在指导查处4起村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村支部书记缺乏监督是案件高发的主要原因。通过对4起案件的分析,发现机器违纪案件具有以下几点共性。一是村级财务混乱。自制领据入账、白条入帐和自领自审自支现金现象严重。二是贪污、挪用、截留强农惠农资金。如生态公益林补偿款、退跟还林补偿款和粮食直补资金。三是收入不入账。将上级下拨经费和村级资产、资金、资源收益不入账或少入账。
为遏制村干部违纪现象的频繁发生,株洲县纪委研究问题,及时制定了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了对村干部的监管。一是扎实推进党务、村务公开。结合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督促村级两委班子定期公开党务、村级事务和财务,确保公开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使权力阳光运行。二是强化村级财务监管。要求乡镇党委、纪委每半年会同有关部门对村级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预防腐败问题发生。三是及时纠正不正之风。加强对村干部的管理约束力度,坚决杜绝吃拿卡要、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推诿扯皮、优亲厚友、盲目决策、盲目拍板、侵民扰民等问题发生。对支农惠民政策、征地拆迁补偿、新型农村合疗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惠民政策及时到位,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五是严肃办理信访举报案件。针对举报人的急切心理,对举报村干部违纪的信访件采取及时受理、尽快调查的方式。调查全过程接受举报人的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对立案调查的村干部,依据党纪进行严肃处理。
通过上述措施,全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村干部的勤廉意识得到较大提升,近两个月反映村干部违纪问题的信访件明显减少。(株洲县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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