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细排查 严整改 促长效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09-14 09:33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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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湖南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意见》,紧密结合本省实际,通过落实排查责任制、从严查办大案要案、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今年上半年,全省14个市州和有关省直部门共排查项目总数6451个。
落实排查责任制 点点滴滴到实处
在排查过程中,湖南省以责任制为抓手,推动排查与整改,点点滴滴落到实处,确保排查不走过场。
根据中央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湖南省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制定下发了《排查工作自查整改责任承诺书》、《关于完善和落实专项治理排查工作责任制的通知》,在全省建立完善了排查工作责任网络,落实排查工作六项责任制,即排查工作责任制、自查整改领导负责制、排查责任承诺制、排查工作督查制、排查工作问责制和排查信息通报制。
湖南省专项治理办公室对全省2008年以来的各类政府投资、使用国有资金,特别是涉及扩大内需的工程建设项目,按项目类别、资金大小、批准立项日期、资金流向,进行认真清查登记,并编制了项目清单。经会同省发改委认真清查,全省2008、2009年以来14个行业的各类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立项、在建和竣工项目子项目数共6978个,总金额约9450亿元。根据清查情况,省专项治理办公室及时将相关项目清单下发各市州,作为排查项目的重要依据。
为确保重点抽查工作更具针对性,湖南省突出重点进行督查和抽查。将排查不到位、自查整改不落实、投诉举报、关系公共安全和民生的项目以及“零问题”和“零案件”地区的项目纳入重点抽查。今年4月,全省成立由相关职能厅局负责人,42名从事工程审计、监理等方面的专家以及职能部门业务处室的骨干组成的9个检查小组,分别对全省14个市州和交通、水利、卫生3个省直厅局的85个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抽查。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全省各市州、各部门分级下达整改通知,落实整改方案和整改责任人,限时完成整改。截至6月底,全省共排查发现问题3362个,目前已纠正问题1317个,对尚未纠正的问题,已全部发出整改通知,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将发现的问题按照项目决策、招投标、建设实施、资金使用和监管等方面逐一进行归类,由各牵头单位督促落实整改。
从严查办大要案 深化治理显成效
湖南省各级各部门始终坚持把查办案件贯穿于专项治理全过程,作为深化专项治理的主要措施和保障。
自今年5月起,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在全省部署开展了查案集中行动,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网络等媒体向全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设立来信来访案件接待办公室,建立全程跟踪投诉受理情况工作台账,健全快速受理机制,大大扩充了案件线索来源。全省各级各部门根据办案工作需要,不断充实办案人员,加大办案工作力度。省治理办新成立两个专案督查组,配备7名同志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工作,全省各市州及相关部门也相继增加了一批办案人员,确保难案和积案得到及时查结。
自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以来,省监察厅执法监察室及省专治办共核处永州市某房地产开发项目违规变更容积率等7起案件,并督促各级监察机关和各级各部门专治办落实各个督办、转办、自办案件,做好案件线索归口、移送、查办。全省各级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反映工程建设领域举报927件,其中立案684件,查实35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93人,其中地厅级4人,县处级以上16人,县处级以下176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32人,给予组织处理88人。
落实排查责任制 点点滴滴到实处
在排查过程中,湖南省以责任制为抓手,推动排查与整改,点点滴滴落到实处,确保排查不走过场。
根据中央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湖南省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制定下发了《排查工作自查整改责任承诺书》、《关于完善和落实专项治理排查工作责任制的通知》,在全省建立完善了排查工作责任网络,落实排查工作六项责任制,即排查工作责任制、自查整改领导负责制、排查责任承诺制、排查工作督查制、排查工作问责制和排查信息通报制。
湖南省专项治理办公室对全省2008年以来的各类政府投资、使用国有资金,特别是涉及扩大内需的工程建设项目,按项目类别、资金大小、批准立项日期、资金流向,进行认真清查登记,并编制了项目清单。经会同省发改委认真清查,全省2008、2009年以来14个行业的各类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立项、在建和竣工项目子项目数共6978个,总金额约9450亿元。根据清查情况,省专项治理办公室及时将相关项目清单下发各市州,作为排查项目的重要依据。
为确保重点抽查工作更具针对性,湖南省突出重点进行督查和抽查。将排查不到位、自查整改不落实、投诉举报、关系公共安全和民生的项目以及“零问题”和“零案件”地区的项目纳入重点抽查。今年4月,全省成立由相关职能厅局负责人,42名从事工程审计、监理等方面的专家以及职能部门业务处室的骨干组成的9个检查小组,分别对全省14个市州和交通、水利、卫生3个省直厅局的85个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抽查。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全省各市州、各部门分级下达整改通知,落实整改方案和整改责任人,限时完成整改。截至6月底,全省共排查发现问题3362个,目前已纠正问题1317个,对尚未纠正的问题,已全部发出整改通知,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将发现的问题按照项目决策、招投标、建设实施、资金使用和监管等方面逐一进行归类,由各牵头单位督促落实整改。
从严查办大要案 深化治理显成效
湖南省各级各部门始终坚持把查办案件贯穿于专项治理全过程,作为深化专项治理的主要措施和保障。
自今年5月起,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在全省部署开展了查案集中行动,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网络等媒体向全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设立来信来访案件接待办公室,建立全程跟踪投诉受理情况工作台账,健全快速受理机制,大大扩充了案件线索来源。全省各级各部门根据办案工作需要,不断充实办案人员,加大办案工作力度。省治理办新成立两个专案督查组,配备7名同志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工作,全省各市州及相关部门也相继增加了一批办案人员,确保难案和积案得到及时查结。
自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以来,省监察厅执法监察室及省专治办共核处永州市某房地产开发项目违规变更容积率等7起案件,并督促各级监察机关和各级各部门专治办落实各个督办、转办、自办案件,做好案件线索归口、移送、查办。全省各级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反映工程建设领域举报927件,其中立案684件,查实35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93人,其中地厅级4人,县处级以上16人,县处级以下176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32人,给予组织处理88人。
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巩固成果有保障
为巩固和深化治理成果,湖南省在边排边查边改的同时,着力构建工程建设领域治理的长效机制。
全省各市州和省直各单位认真清理工程建设方面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废止了一批质量不高、操作不便、吻合不紧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据初步统计,全省目前已清理文件314件,决定废止56件,宣布失效33件,确认继续有效121件,修改104件。
湖南省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注重围绕关键环节,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例如,为着力解决招投标环节突出问题,成立了“湖南省政府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建立省、市、县三级政府招投标协调机制。省纪委、监察厅在株洲市、长沙县等17个市、县开展了招投标监管体制改革试点。为加大对领导干部插手招投标活动监管力度,省纪委、监察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8个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防止和遏制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的暂行规定》。同时,强力推进统一招投标平台建设,去年8月,建立以长沙为中心的省级综合招投标交易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实现了省重点工程及长沙地区涉及工业、交通、水利、民航、电力、药品采购等国有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统一进场交易。建立全省统一的综合评标专家库,并于今年3月正式开始运行,5月份开始第二批评标专家征集工作。目前,专家库有评标专家11000多人,基本实现覆盖省市县三级的各个行业领域。建立“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机制,平均每年发布信息上万条,为社会公众和监管部门提供了良好的操作平台。
为规划许可程序、调整容积率不规范行为,制定了《湖南省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湖南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管理办法》、《湖南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办法》等制度。针对当前普遍存在的资质挂靠,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扰乱市场、危害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问题,制定下发了《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管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的通知》,明确了工程项目的安全措施费必须单独列项、足额计取、专款专用,并建立了建设、施工、监督机构和开户银行四方监管机制。
为巩固和深化治理成果,湖南省在边排边查边改的同时,着力构建工程建设领域治理的长效机制。
全省各市州和省直各单位认真清理工程建设方面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废止了一批质量不高、操作不便、吻合不紧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据初步统计,全省目前已清理文件314件,决定废止56件,宣布失效33件,确认继续有效121件,修改104件。
湖南省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注重围绕关键环节,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例如,为着力解决招投标环节突出问题,成立了“湖南省政府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建立省、市、县三级政府招投标协调机制。省纪委、监察厅在株洲市、长沙县等17个市、县开展了招投标监管体制改革试点。为加大对领导干部插手招投标活动监管力度,省纪委、监察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8个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防止和遏制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的暂行规定》。同时,强力推进统一招投标平台建设,去年8月,建立以长沙为中心的省级综合招投标交易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实现了省重点工程及长沙地区涉及工业、交通、水利、民航、电力、药品采购等国有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统一进场交易。建立全省统一的综合评标专家库,并于今年3月正式开始运行,5月份开始第二批评标专家征集工作。目前,专家库有评标专家11000多人,基本实现覆盖省市县三级的各个行业领域。建立“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机制,平均每年发布信息上万条,为社会公众和监管部门提供了良好的操作平台。
为规划许可程序、调整容积率不规范行为,制定了《湖南省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湖南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管理办法》、《湖南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办法》等制度。针对当前普遍存在的资质挂靠,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扰乱市场、危害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问题,制定下发了《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管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的通知》,明确了工程项目的安全措施费必须单独列项、足额计取、专款专用,并建立了建设、施工、监督机构和开户银行四方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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