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三个一”活动给公车私驾打“预防针”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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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桃江县积极开展“三个一”活动加强公车私驾的预防教育工作:发了一期专门通报。对“四川省都江堰市政府副秘书长私驾公车肇事逃逸被批捕”、“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交通局副局长醉驾公车撞伤两人被拘15天”两案进行转载刊登,阐明了擅自驾驶公车的严重后果。召开了一个专题会议。组织各单位“一把手”重温省、市《关于严禁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的通知》,即(湘纪发〔2005〕19号)、(益纪发〔2008〕17号)文件精神,强调:领导干部一律不准以任何理由擅自驾驶公车。确因特殊业务需要驾驶公车的,必须持有本人的汽车驾驶证照,经所在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报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办审批备案。组织了一次专项督查。由县作风办牵头,请交警配合,在党政大楼门口、县城各十字路口、大型娱乐场所附近设点守候,现场查处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酒后驾车的违纪行为,虽未发现典型案例,但起到了很好警示作用。(桃江县纪委:钟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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