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多措并举加强乡镇纪检监察工作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炎陵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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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炎陵县先后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的实施方案》、《乡镇纪检机构协作运行机制实施意见》和《炎陵县农村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协作站管理制度》,多措并举加强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到目前为止,共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8300人次,开展监督检查38批次,发现解决问题85个,查办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1件,有力维护了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农村党风政风民风明显好转,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推进。其具体做法是:
一、明确职责定位。1、党政一把手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对查办案件工作,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纪委书记要具体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乡镇党委在工作分工中,纪委书记兼管工作应适度,确保主要精力抓好纪检工作。2、协作站负责监督检查乡镇党委、政府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令的执行情况,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组织协调乡镇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查处或参与查处违反党纪政纪案件的有关工作。3、乡镇纪委是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惩防体系建设的组织者、协调者、推动者,在县纪委(协作站)和乡镇党委的领导下,遵照党章的规定和纪检监察工作的任务、要求开展工作。
二、健全组织网络。1、成立全县乡镇纪检机构协作运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县农村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任组长,县纪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县纪委常委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纪委办公室,负责乡镇纪检机构协作运行的日常工作。2、每个乡镇增配1名专职纪委副书记,享受专门办案补贴,其编制、人员管理在乡镇,由县委组织部下文任命。乡镇纪委副书记任职满两年,经组织考察合格者,择优享受副科级非领导职务待遇。3、设立3个纪检协作站。全县15个乡镇纪委全部纳入协作运行。协作站长由县纪委常委兼任。副站长由县纪委相关内设室主任和协作站驻在乡镇的纪委书记兼任。成员为协作站范围内的各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4、建立健全村级纪检网络,各行政村明确1名纪检委员,聘请1名信访信息员。全县202个行政村全部配备到位,配备率100%。
三、完善制度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切实提高工作效能。一是建立“站内整合”制度。各协作站对成员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力量有权进行集中调配,以“交叉监督”方式为主。二是“站站整合”制度。根据工作需要,由协作站负责人在不同协作站之间沟通协商,调配力量,跨站组合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三是“站室整合”制度。由协作站和县纪委有关内设室负责人进行沟通协商,视情况调配力量相互参与由对方组织的专项工作。与此同时,建立完善政务公开、民主决策、廉洁自律、干部选拔任用、民主监督、责任追究等一系列管理监督制度和案件审理、信访件处理流程、信访回访复信等业务制度,注重可操作性和实效性,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全面提高履职能力。
四、强化配套保障。1、切实加强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教育、培养和使用,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以适应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需要。今年以来,共调整交流农村基层纪检干部5人,组织集中培训52人次。2、每个纪检协作站每年拨5万元办案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由县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3、乡镇党委、政府积极创造条件,为纪委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经费保障。做到“四有”,即有纪检组织牌子,与乡镇党委政府机构牌匾统一悬挂;有专用办公场所,至少要有一间专用办公室和谈话室(信访室);有配套硬件设施,配齐电脑、打印机等必要的办公设施,配备纪检档案专用柜;有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纪检工作的正常开展。(炎陵纪委 刘福贵 张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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