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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市出台免职待岗措施从严管理干部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09-20 10:07 来源:三湘风纪网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提升工作作风,韶山市于近日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免职待岗暂行办法》,《办法》对干部在重点项目建设、重点工作、重大活动中不正确履职,造成不良影响或重大损失的;不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拉帮结派,闹无原则纠纷,经教育仍无转变,致使班子内部不团结,造成严重影响,负有主要责任的;在突发新闻事件中,因处置不当造成负面影响,严重影响韶山形象的;因主观因素,对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和群众的合理诉求等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应当办理而鼓励拖延推诿、久拖不办,造成不良后果的;违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他作风建设有关规定,事实比较清楚但不足以追究党纪政纪处分的;对市委、市政府的决策执行不力的,政令不畅通,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等情形实行免职待岗处理,并进一步明确了程序,有效强化了制度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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