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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推进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力度大措施实

编辑:彭晖 发表时间:2010-09-17 15:46 来源:未知

 

  全省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开展以来,省公安厅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高标准严要求,采取一系列过硬措施,深入推进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
     一、领导高度重视。7月28日,省公安厅召开党委会议,听取全省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现场会精神的汇报,并成立由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李江同志任组长,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唐中元等任副组长的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李江同志要求各单位特别是“一把手要充分认识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复杂性、紧迫性,将其作为落实省委、省政府提高效能、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环节抓紧抓好。
二、专题动员部署。8月4日,省公安厅召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厅机关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会议制定下发了《工作方案》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范本》。唐中元同志强调:一是领导责任要上肩。各单位“一把手”把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作为一件大事、要事来抓,确保按时高质完成。二是明确职责分工。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由厅纪委牵头,其他单位、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三是确保工作质量。
三、精心组织培训。为确保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各项工作高效推进,8月10日,省公安厅组织各单位分管领导、联络员以及市州公安局有关负责同志进行专题培训,厅纪委和法制处负责同志就如何清理公安机关权力底数和依据、编制职权目录、查找权力运行风险点、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内容进行了深入讲解,使参训同志系统掌握了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的步骤、方法和要求,有效提升了抓好这项工作的信心。
四、严格考核评比。为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省公安厅把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纳入厅机关精细化管理考核,制定了工作进度表,将各单位工作情况作为机关效能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重要评估标准,工作不落实单位的“一把手”要向厅党委说明情况,并严格按照工作进度表在厅机关精细化管理考核中予以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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