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着力“三个突出”抓源治本防腐败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茶陵县纪委
分享

今年以来,茶陵县按照中央“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要求,围绕农村“三资”管理、工程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等,着力于“三个突出”,创新机制,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有力促进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
突出全方位监管,开展农村“三资”管理试点。今年,该县纪委、监察局牵头,选择下东、腰陂、枣市等3个乡镇,切实开展了农村“三资”监管试点工作。一是强组织,充实监管力量。年初,县委成立了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监察局、经管、招投标、财政、纪工委、监察分局、试点乡镇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农村“三资”监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督促指导试点工作。各试点乡镇也相继成立了农村“三资”监管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并在原有“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基础上设立了“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管中心”、“村招投标服务中心”。二是定范围,明确监管对象。通过界定“三资”范围,明确监管对象为试点乡镇各行政村范围内的下列资金、资产、资源:依法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森林、矿产、水面等自然资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现金、存款等货币资产;股份合作制、联营、合资等企业及股份林场或合作社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占有的资产份额;与有关单位共同出资形成的公益设施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占有的资产份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形成或接受资助、捐赠形成的资产等9个方面。三是建制度,规范监管程序。一方面,健全农村“三资”管理制度。落实集体资产产权登记制度,对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情况进行全面清理登记,以村为单位建立农村“三资”台账。建立健全农村资产处置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根据茶招管发[2008]55号文件有关规定,各乡镇制定操作细则。严格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预决算、财务审批、资金管理、票据管理、收益分配等制度落到实处。下东乡在试点工作中对村级财务开支严格实行“三签一审一公开”制度,即经办人签字“说明事由”、村主任审批签字“同意支付”、村民理财小组审查签字加盖理财小组印章“准予报账”、村会计代理中心主任审计盖章“准予入账”,并公开财务支出。另一方面,规范农村“三资”监管程序。实行“三资”管理民主决策,凡价值2万元以上的集体资产处置、资源利用和5000元以上的大额资金开支,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支村两委党员组长会议通过。完善“三资”变动备案制,各村的资产、资源的处置结果报“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管中心”备案,实行动态管理。推行财务管理预算,对所有支出,变过去的“先花钱、后记账”为“先预算、后花钱、再记账”。腰陂镇纪委在参与“村账委托乡代管”工作的监管中,能做到严程序、严措施、严把关,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枣市镇洞头村针对“大村大事务”问题,成立由老党员干部组成的村民理财小组和村工作监督小组,有效防范村级事务因监管不力而引发的群访事件。
突出全过程跟踪,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监督。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该县纪委、监察局突出全过程跟踪,切实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一是强化事前监督。事前突出招投标环节监督。规定县内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一律进入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机关和招投标管理部门切实加强对工程建设招投标的跟踪监督。凡按规定应招投标的项目,须经招投标局下达中标通知书,招标单位方可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建设部门方可下发施工许可证,财政等部门才能拨付项目资金。针对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出借资质、挂靠、围标串标、违法分包转包等突出问题,出台了《茶陵县制止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的若干规定》、《茶陵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管理暂行办法》。变“标后查”为“标前防”,“标前查”强势主体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肢解招标、事后招标等不法行为,“标前防”围标、串标、挂靠、出借资质等违法行为。同时,加强“标后”跟踪,中标单位确定后,严把合同签订关,监管合同签订过程,有效防止“招小建大”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强化事中监督。事中突出项目建设过程监督。按照“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工程建设项目单位严格按规定办理审批、核准、备案手续,履行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环评审批等程序,防止未批先建、违规审批等问题;严格遵循国家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严防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出现“豆腐渣”工程。加强对项目资金尤其是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规范、合理、有效使用。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跟踪督查,保证项目按期、按序开工建设。三是强化事后监督。切实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着力抓好了问题整改和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今年先后对某镇文化站、计生站项目建设过程中手续不齐全、不规范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改规范到位;查处谭某利用职务之便帮助他人包揽工程项目,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30万元。
突出多层面监督,强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该县从项目资金立项、预算、分配使用到审计监察、责任追究等多层面进行跟踪,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是严格专项资金管理。专项资金安排做到年初有计划,预算有安排,在每年年底前由各主管部门编制下年度专项资金的安排方案,送财政部门审核后,报经分管县领导审批同意后列入当年预算计划。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每项专项资金制定具体管理细则,设立专门帐户,实行专人管理和专帐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坚持专项资金补助范围、补助对象公开,补助标准明确,增强了专项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二是严格专项资金监督。建立项目监察审计制度,每年由监察部门牵头,财政、审计等部门配合,有重点地选择部分专项资金及项目,通过检查、审计等方式,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并出具检查报告或审计报告,切实发挥专项资金的作用。完善项目跟踪管理制度,由主管部门对资金项目的上报、审批、立项、资金拨付、使用、核算和资金项目的效益等,进行事前、事中、事后跟踪管理,并建立管理档案。三是严格专项资金问责。对各主管部门和项目申报单位在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严格追究主管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和法律责任。如今年2月对某村干部刘某等5人合伙骗取油茶低改专项资金的行为予以处理,刘某等5人被给予党纪处分;5月联合县农医办对全县农合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有3所村卫生室的农合资金使用不规范,责令县农医办予以立案调查。(谭旭光)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