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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确保“三个安全”推进水利廉政建设步伐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09-29 17:49 来源:湘潭市监察局

   

    近年来,湘潭市市水利工作正处于大投入、大建设的快速发展时期,水利建设规模不断加大,投资力度不断创出新高,每年实施水利工程几十项,完成水利投资近亿元。针对水利建设项目多、投入大等特点,湘乡市水利局一直把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作为该局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重要目标,采取措施,狠抓落实,不断加快推进水利廉政建设步伐。
    一、规范程序,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坚持从招投标、项目变更、工程管理等薄弱环节着手,切实规范水利工程建设各项程序,从源头上遏制各类违法违规案件的发生。一是加强工程制度建设。在完善原制订的工程建设双合同制、工程招投标管理制等基础上,进一步拓宽惩防体系建设覆盖面,制订了项目重大设计变更审批、工程项目代建制和工程跟踪审价、科学民主决策等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措施,切实推进党风廉政惩防体系建设,提高廉政制度执行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二是规范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质量监督制等水利工程建设“五制”。由该局纪委全程监督,加大工程招投标、质量监督力度,确保招投标活动公开、公正,质量监督规范、严格。三是严格工程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水利工程监督管理体系,从立项、设计、招标、施工到资金拨付每一环节都落实人员监督和检查。专门聘请监理总监负责全市重点水利工程监督管理工作;聘请有施工经验的当地村干部、村民代表和党员骨干监督施工全过程。推进联合执法常规化,邀请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秩序和水利资金执法检查,坚决查处工程建设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
    二、注重管理,确保水利资金安全。不断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加大资金监管力度,防止出现水利资金截留、滞拨、挤占、挪用现象,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完善资金专户直拨制度。凡水利工程项目投资额度在30万元以上的,包括所有国债资金、农村饮用水工程、水库保安工程、节水灌溉项目资金等,由市财政局设立“国债转贷资金”专户和基本建设项目专户,实行专人负责、专帐核算。下拨时均由市财政、水利部门审核把关,联合发文,全部按照项目计划下达到工程建设单位,水利项目实施单位设立专户,按进程拨付,确保水利资金专款专用。二是完善水利资金检查制度。创新工程审价制度,实行项目跟踪审价,使防腐关口前移,扭转事后监督的被动局面。积极开展水利专项资金联合检查制度,每年适时会同财政等部门对全市水利工程资金进行专项检查,防止投资失控、资金流失、虚报工程量等一些违法违规案件的发生。三是加强水利资金绩效检查。加强水利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制定水利重点工程绩效评价标准,不定期联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用水等水利重点工程的绩效检查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减少浪费,提高效率。
    三、加强引导,确保水利干部安全。坚持以教育、监督、预防为手段,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理念,切实筑牢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思想防线,确保水利干部安全。一是开展经常性廉政教育。建立和完善廉政教育长效机制,把反腐倡廉教育融入水利工作各个环节,把廉政教育作为干部职工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的内容。通过每年开展2次以上的专题廉政教育,一把手亲自上党课,不定期组织开展廉政谈话和警示等方式,使领导干部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不断提高自身党性修养和从政素养。二是完善监督检查网络。进一步加大民主监督力度,使党员领导干部的权力运作处于各方监督之下。聘请人大、政协、相关单位及乡镇水利员为该局廉政效能及行风监督员,定期召开监督员会议,接受监督员对水利廉政工作的监督指导。通过公开投诉电话、邮箱、设立举报箱等形式,接受群众对水利工作及党员干部的监督。三是坚持关口前移抓预防。进一步完善廉政谈话制度,将党员干部不好的思想苗头抑制在萌芽之中。加强与纪检监察、检察、审计等部门的配合,互通信息、上下联动,形成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合力从源头抓好干部廉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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