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攸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调查与思考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加强农村反腐倡廉   构建和谐新农村
——来自攸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调查与思考
黄桂娥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长期的农村改革实践证明,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事关农村政权稳定,事关农村经济发展,事关新农村社会和谐。近年来,攸县积极探索基层组织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齐头并举工作思路,制订出台了《攸县村级组织工作规则》,就基本组织体系、基本职责任务、基本管理制度、基本待遇保障、基本工作方法等五基“内容”进行了党风廉政建设内容的补充完善和规范细化,取得较好成效,同时,也还存在一些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
一、主要做法
(一)责任分解系统化。每年下发《关于印发〈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县委书记与各乡镇党委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承诺书》,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各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与各村和乡镇直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把责任分解到人到岗;同时严格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确保层层落实责任、落实工作。
(二)廉政教育多样化。开展全面培训,以乡镇和县直机关涉农局行为单位,利用党校和乡(镇)、村党务活动室为平台,与送政策、送科技下乡相结合,每年举办各类党纪条规培训班近100余期、培训农村党员干部1500余名;大力开展正反典型教育、廉政文化进农村社区活动,利用全县已建设成33个乡村大舞台,每年组织县花鼓剧团等文化单位下乡进村演出反腐倡廉节目,从思想上引导乡村干部筑牢反腐防线。
(三)队伍管理规范化。一是选优配强村级班子。大力实施“能人治村”,注重选拔政治素质高、群众威信高,带头致富能力强、带领群众共同富裕能力强的“双高双强”型优秀人才进入村班子;同时,乡一级配齐纪委副书记,村一级配齐纪检委员,强化基层纪检监察力量。二是健全监督制度。落实村支书、村主任任前谈话制度和年度述廉述责制度、民主评议制度、任期届满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不断加强村干部队伍监督制约,有效规范权力运行。三是推行“六个一”活动。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每年进行一次工作述职;村组干部每年到全村各农户走访一次;村主干每季到村民小组召开一次宣讲会议;每月开展一次接访活动;每年联系一个发展项目;党员每年联系一名困难户,切实转变了干部作风。四是注重激励保障。加大财政转移支付,按照年均5万元的标准下拨到村,对村干部给予结构补贴,让村干部收入有保障;畅通提拔使用渠道、加大表彰奖励力度、提供参政议政平台等措施注重政治激励,让村干部干好有希望;推行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制度等“三保险”制度,让村干部退后有所养。
(四)村务管理阳光化。一是全面推行党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四议两公开”。党务公开:即对村组织设置、干部调整等16项党务工作内容按固定、定期、随时三种方式进行全面公开;村务公开突出政务、事务、财务三个方面;“四议两公开”:即凡村级重大事务和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要按照村党组织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并对决议和实施结果公开。二是推行村级财务“双代理”制。在全面推行村账乡代理制度的同时,今年,全面启动了资金代理制度,除规定的备用金外,所有现金实行专户统一管理、收支两条线、分级限额审批。三是推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事审批制;四是推行村级社会救助评审团票决制。今年5月份,城关雪花社区通过组织评议,将低保对象1202人审减至1056人,评审后人均减少57元补助额。五是推行预案销号和绩酬挂钩制。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每月初对全村主要工作进行统一安排,责任到人,明确标准和时间,月末根据工作完成情况逐一进行销号,季末各乡镇组织集中述职评议并排名,与村干部50%的工作性津贴挂钩,按月或按季实行奖惩。六是推行民事村代办制。村代办主要内包括手续和证照代办、补贴村代发、矛盾村里调、信息村里问、农资村里购、书报村里读等。
(五)监察问责经常化
(一)力抓专项检查。一是针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突出对社保、民政、新农合等惠农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惠农政策落实、减轻农民负担等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去年来,通过检查,下发整改交办函54份,共清退违规涉农收费如超收耕地占用税、建房服务费、教育乱收费30余万元,清退退耕还林补贴资金、粮食两补等各项惠农资金40多万元二是针对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34份,取缔食品药品无证经营户22户,查处餐饮食品、药品违法案件26起。三是针对新农村建设任务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对落实计划生育、土地承包等政策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联查并审,共追缴截留超计划生育抚养费350万元。
(二)力抓村级财务审计。2008年以来,对523个村级单位全面铺开了第六届村委会任期财务审计,审计资金总额21949万元,追回违纪违法资金总额158万元。对群众反映强烈的6个乡镇14个村开展了财务审计和清理整顿,目前为止共撤换和罢免村主要负责人6人,追回违纪违法资金150多万元。
(三)力抓案件查办。突出“四个必查”。即:影响农村发展和稳定的必查,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必查,存在群体性事件苗头的必查,属实名举报的必查。去年以来,共查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规案件43起,受政纪、党纪处分51人,诫勉谈话25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存在的主要“表象”问题
1.违纪违法行为呈多发态势。据统计,全县2004年到2009年共查处村级党员干部违纪案件103起,被公检法处理20起,已开除党籍13人,约占总违纪案件1/6,且逐年呈上升趋势。主要表现为:一是违反财经纪律案件多,且多为“窝案”。虽然实行了村级财务“双代理”制,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违纪违规行为,但实际操作中由于做帐员搞不清发票的真实用途且做帐时间延后性,致使仍存在入帐不及时、坐收坐支、公款私存、随意借支、虚报侵占集体资金等诸多不规范问题;二是贪污、挪用集体资金和国家项目资金案件较多。三是办事优亲厚友。有的乡村干部在惠农项目资金安排、工程发包、集体资产处置和宅基地审批等“好事”,优先安排给亲朋好友,从中收受好处费。四是不依法行政,失职渎职案件时有发生。主要发生在煤矿、森林防火等安全事故领域和计划生育、国有土地资源管理过程中,基层干部存在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而给国家和人民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被追责。如黄丰桥某村主任为杨某错发二胎准生证被追责。五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件,大部分是在处置乡村集体资产过程中等违反有关资源管理法规行为。六是违反计生法规案件较多。去年来,查处农村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的案件有18起。
2.廉洁自律方面问题较为突出。一是作风漂浮,损害农民利益。一些基层干部对群众的感情越来越淡薄,不体察民情,不为群众排忧解难,引发集体上访的群体事件。二是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的现象仍然存在。一些乡村干部借外出开会、办事、招待上级领导等名义,公款吃喝,铺张浪费,有些甚至办私事也以招待费名义从村财务中列支。三是腐化赌博,道德败坏。有的基层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与女下属搞不正当男女关系,有的聚众赌博和用公款赌博。
3.拉帮结派贿选反响较大。不少村尤其是集体经济较为富裕的村,在村委换届直选中存在违反规定拉票贿选问题。有的村干部拉帮结派,利用宗族势力排挤竞选对手,有的允诺当选后对选民给予“好处”,甚至有的出钱买选票,严重影响了正常的选举秩序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实施。
4、“村官”问题引发群众上访多。农村干部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经济违纪、违法问题,最易激起民愤,造成党群干群关系紧张,引发群众性上访,甚至出现集体访、越级访,严重影响农村的社会稳定。据不安全统计,去年以来,县纪委收到农村基层信访件共101件,其中反应村干部违纪违法的信访、上访件87件,占86.1%。
(二)对引发问题的原因分析
1.宣教不够深入,认识不到位。受村民自治、农户自主经营的影响,有的乡镇党政一把手和村两委干部在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思想认识不高,廉政教育流于形式,只是口头上说说,喊喊重要,工作上被动应付,不出大乱就行。在工作中怕招怨是非、怕捅娄子,对存在的问题不敢认真查处,想方设法包着捂着。表面工作由乡镇纪委书记应付就够了。甚至有个别干部认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抓得太紧会束缚手脚,影响经济发展和村干部工作积极性。有的村干部本身素质低,也因事务性工作多而杂,即使偶尔来学习几次也是敷衍了事,效果不佳,致使党员的在党意识淡化,政策理论水平下降,廉洁自律意识弱化,少数村官把自己看成一方神圣,或认为山高皇帝远,谁也管不着。
2.制度不够科学,执行不到位。虽然各乡镇都加强了制度建设,但仍存在联系实际不紧密、操作性不强、制约手段不配套等问题,致使一些地方或单位只是走过场,搞形式,制度也是墙上挂挂而已,执行不到位。如在决策方面,存在先由两委会决定,事后才告之村民,有的村则干脆由支书或村主任主事,直接拍板;又如村务公开虽然搞了很多年,但重形式轻实效普遍存在,有的政务、村务公开栏内容常年不换,有的该公开的事项不公开,有些公开的帐目不明细、不具体,村民看了云里雾里;村级财务虽然试行“双代理”,但多数并没有真正对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全面监督管起来,只是替村“代帐保管”,以至于给少数思想不健康的村级干部钻了空子。
3.监督不够全面,制约不到位。村级缺少专门的监督组织,村干部又不能像公务员一样,经常到村里集中办公,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上级监督“虚”、同级监督“弱”、下级监督“难”的现象,加上监督上级怕“穿小鞋”,监督同级怕“伤和气”,监督下级怕“丢选票”,对履行监督职责者缺乏保护机制,使得监督者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同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与责任追究相对薄弱,缺少比较规范的检查考核,特别是对村委会干部中非党员干部缺乏有效的纪律约束机制,在其违纪但不违法的情况下,罢免程序又难实施,很难处理,制约乏力。
(四)检查不够有力,惩处不到位。由于乡村纪检监察力量薄弱,如对涉农政策、资金及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方面,每年都是由县有关部门牵头仓促性地搞搞检查、个别抽查,之后要求整改一下、罚点款了事;在解决“三农问题”,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和涉农负担案(事件)方面,也有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反而滋长了腐败。
三、对策思考
(一)立足固本清源,着力提高党员干部素质。要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基层组织建设的整体规划,常抓常议,一抓到底。一是在选人用人上,规范公开直选,将那些年富力强、有知识、有文化、公道正派的高素质人才推选到村级班子中;要做好村干部候选人的廉政考察鉴定,对思想不正、作风不良或家族势力重以及有贿选、搞非法组织活动的人实行一票否决;二是要实行民主评议淘汰制。进一步创新对村干部的民主评议方式,并注重结果运用,对廉政测评满意率低于50%的实行引咎辞职处理。三是在基层干部教育上,要不断创新教育载体、方法和内容,增强超前性、针对性和灵活性,积极营造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促进农村党员干部提高素质、转变作风。
(二)力促制度管用,着力规范基层干部行为。要严格执行已有制度,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责任制、村级财务“双代理”制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事审批制、财务审计等相关制度,并注重不断创新。如实行限额接待制度,建立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把财务年度审计、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结合起来,让监督关口前移,并抓好落实,逐步形成农村基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长效机制,有效规范基层干部行为。
(三)强化监督检查,着力维护农民群众利益。真正构建覆盖乡村的监督网络,在农村设置监委会;进一步完善监事机制、村干部任期廉政承诺和向村民报告工作制等;进一步拓宽群众监督渠道,规范“三公开”,促使村干部按章办事。要重点围绕中央各项惠农政策落实、惠农资金管理和使用、农民群众关心的土地、财务等热点难点、农村综合改革推进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情况开展专项整治,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严格执纪执法,切实保障基层风清气正。要重点查办基层干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以及侵害集体和群众合法权益的案件,并对一些典型的违纪违案件进行公开处理,真正发挥查处一人、教育一片、稳定一方的作用。严肃查处在新农村建设中搞“假政绩”、“重要”工程的行为。畅通信访渠道,倾听群众的呼声,及时化解矛盾,注意研究基层党员干部发案特点和规律,不断提高执纪办案水平。
(五)力抓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反腐倡廉能力。要进一步配齐乡村专职纪检干部、保障专门工作经费,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建立一支强有力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强化乡镇党委、政府职能,支持和指导乡镇纪委加大对村级的监督,把廉政教育,党务、村务公开等内容作为乡镇干部指导村组工作的重要方面,纳入对乡镇干部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结合年终考评实施奖惩。县纪委要加强对乡镇纪委的指导,统筹乡镇纪委办案力量,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解决乡镇纪委在办案工作上存在的打不开局面等问题。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农经、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之间的组织协调,打总体战,共同抓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全力助推新农村又好又快和谐发展。(作者系中共攸县纪委副书记)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