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畅通监督渠道 确保干部选任四项监督制度落实到位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10-11 10:21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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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有力推动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的贯彻落实,湘乡市积极探索实践,不断强化干部群众监督,有力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一是在推荐干部中实施参与监督。采取各级组织集体推荐、市委统战部和群团等部门专线推荐、领导干部个人署名推荐等多种方式公开推荐后备干部。镇街道和市级部门进行公开推荐时,做到由全体机关干部职工、所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村居负责人及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充分听取不同层面的领导和群众意见,不断扩大群众参与民主推荐的深度和广度。
二是在考察干部中实施评判监督。坚持考察预告制,做到被考察对象公开、考察时间和目标公开、考察组成员的姓名和监督电话公开、反映问题的途径和方式公开等“四公开”,畅通群众反映情况的渠道。同时,实施“两个延伸考察”:延伸到社交圈和生活圈考察,延伸到近两年工作过的原单位考察,着重了解考察对象个人修养、社会交往、家庭生活、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确保选任工作具有广泛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三是在任前公示中实施举报监督。严格执行干部任前公示和试用期制度,对常委会讨论决定拟任用的干部,一律通过湘乡市新闻频道、湘乡市图文频道和湘乡市政府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并在被公示对象现工作单位张榜公布。对每件来信、每次来电,都按照《湘乡市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期间群众反映问题受理工作试行办法》规定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同时,对干部任用结果,在市委委员、候补委员、市级领导、镇(乡)和市级机关部门负责人、担任过副县级及以上领导职务的离退休老同志等各个层面接受评议监督,并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定期检查制度,强化选人用人制度保障。(湘潭市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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