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严查国庆期间公车私用行为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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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严肃纪律,狠刹公车私用歪风,国庆期间,永州市各级纪委就节日期间严禁公车私用组织区交警、新闻媒体等多家单位进行了集中检查,拍摄记录检查车辆60余辆,涉嫌违纪公车5辆。
10月1日早上,零陵区检查组分别在黄古山红绿灯、红太阳大酒店等车流量多的地方进行检查。国庆期间办喜事的相对集中,检查人员重点检查了利用公车迎亲的情况,并逐一拍摄记录,随后,检查组奔赴城郊各钓鱼中心,检查是否有国家干部使用公车钓鱼的情况。
国庆节当天,新田县纪委、监察局在交警部门的配合下,由县纪委副书记带队的检查组,分别在县双碧广场连接新嘉公路处、新水泥厂十字路口处、滴水岭三岔路口处设立了3个检查点,重点检查是否有领导干部违规驾驶公车、公车私用特别是驾驶公车用于迎亲、送葬、钓鱼、旅游等情况。
蓝山县纪委联合县公安等部门组成专项检查组,采取听、查、访、巡等举措对全县国庆期间公务用车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领导干部违规驾驶公车、公车私用,特别是驾驶公车用于迎亲、送葬、钓鱼、旅游等违规行为。一是检查组在城区主要街道特别是酒店、娱乐场所、旅游区进行巡逻,对可疑车辆进行盘查;二是在县城主要出境路段蹲点检查;三是在交通主要路口实行录像监控;四是公开举报电话,在全县上下形成“打击腐败,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同时动员23名党风党纪监督员深入开展调查。
通过检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大多做到了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认真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中央、省、市纪委关于公务用车的管理规定,不擅自驾驶公车,不公车私用;在检查中也发现个别单位对狠抓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未能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少数单位公车出入停放在旅游景区、商场、酒店等不当场所。对检查核实后的顶风违纪公车,区纪委廉自办负责人表示,将依据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公车私用当事人员,同时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公车私用单位主要领导的纪律责任。区纪委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内部公车管理,强化社会监督,通过设立举报电话、聘请群众监督员等形式,接受群众监督,对发现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提醒,防止问题发生;对顶风违纪、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各种行为,要严肃查处,认真纠正。(永州市纪委宣教室 周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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