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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县纪委强化激励机制进查办案件工作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今年以来,道县纪委、监察局针对办案难,办案力量不足等问题,从创新体制、机制建设入手,完善制度,强化措施,以体制机制和制度的创新,推进查办案件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建立机关目标考核制度。该县参照有关制度,研究制定了《道县纪委监察局机关案件办理考核办法》,对案件查办工作提出了详细的考核细则,除审理室外,其余科室均下达自办案件目标,奖优罚劣,解决了以往办与不办一个样、办多办少一个样、办好办坏一个样的问题,调动了机关全员办案的积极性。
    二是建立消灭办案空白乡制度。该县建立了消灭办案空白乡镇的激励约束制度,每年年初向各乡镇纪委下达目标考核奖惩办法,把查办案件工作纳入全年目标管理,做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采取深入各乡镇督察和纪委常委分包乡镇指导等办法,一季度一汇报,一季度一督查通报,增强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工作的压力感,调动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工作的积极性,使每个乡镇纪委年年都有自办案件,消灭了办案空白乡镇,强化了基层办案能力。
   三是实行案件主办人负责制。该县在案件查办工作中,全面推行案件主办人负责制,每个案件都指定一名经验丰富的同志为主办人,对案件查办负总责。案件主办人可以提名组阁其他办案成员,经纪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成立调查组。在案件办理中,对案件办理规范、取证扎实、成效突出的给予奖励;案件出了问题,主办人要承担主要责任。案件主办人制度的建立,进一步强化了责任意识,使一批优秀办案人才脱颖而出,有效地解决了办案难、办案力量不足等问题。
(道县纪委常委 蒋品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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