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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阳纪委:严把“三关”确保选好用好人才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颁布实施以来,祁阳县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硬化措施,严把“三关”确保选好用好人才。
  一是严把思想教育关,促进领导干部自觉抵制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强化领导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督促他们在选人用人上懂规矩、守纪律,筑牢思想防线。专题宣传教育。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作为法规宣传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理论中心组和机关干部理论学习范围,专题组织实施,真正使领导干部熟知、职能部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制度内容,明确主要任务,认真履行监督职能。正面典型教育。认真组织开展学习王彦生、姜瑞峰、王海洋等先进典型活动,用鲜活的事迹感染领导干部的思想,使其自觉提高自我要求水平,自觉遵守和履行各项干部人事制度。反面警示教育。精心选编王亚丽等违规违纪选人用人典型案例,组织召开各类警示教育活动,使各级领导干部充分认识违规违纪的严重后果,自觉抵制选人用人不正之风。
  二是严把监督职责关,积极防止领导干部选人用人不正之风。该县通过抓好党委(党组)选拔任用干部征求同级纪委(纪检组)意见制度建设,严格落实纪委书记参与同级党委常委会讨论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之前的酝酿协商,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参与党委组织的干部民主推荐会议等要求。严格做好拟提拔人员的廉政审查,对组织人事部门提交征求拟任人选遵守党纪政纪的情况,按照规定程序认真核实,实事求是地进行回复;对反映拟任人选问题性质严重、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向党委(党组)提出意见、建议。强化干部任命过程监督,对组织人事部门开展的干部考察、人事研究、任命公示等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监督,确保各项程序严密,工作落实。
  三是严把查处关,严格惩治违纪违规选人用人行为。坚决纠正和克服不愿查办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不愿追究和不敢追究相关领导人员责任的思想,坚持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对发现的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对调查属实的问题,不管涉及到什么单位什么人,都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绝不手软。特别是对突击调整干部、拉票贿选等违规用人问题,要敢于动真碰硬,坚决予以纠正。要建立与组织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及时向组织部门通报有关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对组织人事部门调查处理的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问题,需要纪检监察机关配合的,要积极配合、大力协助,共同做好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在责任追究中,要注意运用好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两种手段。对需要进行组织处理的,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研究、积极提出组织处理的意见建议;对需要进行纪律处分的,要依纪依规做出党纪政纪处分。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李柏林 孝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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