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推行村务民主听证制度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10-18 10:52
来源:株洲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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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动村务民主决策,增强村民的参政议政意识,今年以来,株洲县在332个行政村推行村级事务民主听证会制度,积极探索一条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新路子。
一、贴紧实际,突出重点。把关系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村务民主听证的重点内容。具体包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村内道路、水利设施等基础设施项目;村公益工程招标投标、征地拆迁补偿款集体留成部分的管理使用、救灾救济优抚款物分配、低保对象确定、村干部补贴、新村建设及为民办实事项目等重大村务;村民反映强烈的其他事项等。
二、畅通渠道,广征民意。在听证会召开前,村“两委”要制定计划,采取下发《告村民书》的形式,向村民征求意见和建议。听证会召开五天前,在公开栏里公布党务、村务、财务情况,设立民意征求箱征求意见。“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在听证会前2天提交村“两委”,以大多数群众的意见或建议来确定听证的主要内容,并对群众提案内容进行梳理,确保民情民意了解渠道畅通。
三、规范程序,双向“听证”。村务民主听证会由乡(镇)党委指导,村党支部主持,村民代表人数达到2/3以上方可开会。首先是报告前段工作情况、财务收支情况报告和需经“一事一议”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工作方案;其次是村“两委”就党员、村民代表提案进行答复;然后是党员、村民向村两委提出质询,村“两委”当面答复。对涉及党员和村民利益的热点、疑点、难点问题,村“两委”与党员、村民代表一起协商,提出解决办法。
四、及时反馈,落实民意。村级事务民主听证会后,村“两委”召开会议,认真梳理党员、村民口头意见和书面提案,研究落实解决措施。涉及党务、村务重大事项的,及时提交村民大会讨论决定,并在一月之内予以反馈和公示。乡党委督促村“两委”对听证会的会议记录、提案表、反馈意见情况等搜集整理归档,督办听证内容的落实。对当年能解决的,确定目标、时限,责任到人,尽快落实;对于一时无法办到的,要求村“两委”做好解释,给群众一个交代。同时将解决问题与村干部业绩考核相挂钩,将问题落实进展情况和处理结果在村务公开栏中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推行村务民主听证制度以来,村务决策有了更大民主,村民参与村务管理的积极性有了很大提高。
一是扩大了基层民主。通过“民主听证会”,村干部向群众报告村里打算干什么、怎么干,征求大家的意见或建议,与大家共同探讨能不能干、怎么干,从而真正做到把大事交给群众商量,群众参与村级事务建设的积极性普遍高涨。据统计,通过听证会的召开,全县各村已有208件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其中包括整修公路80多公里,维修水渠120多公里,发展产业基地1300多亩。
二是密切了干群关系。以往村级事务往往由村干部说了算,透明度不高,群众对国家的法规政策、村里的重大决策不了解,进而不支持,不配合,甚至唱反调,对着干,群众有意见,干部也抱怨,村民自治得不到很好的落实。通过召开民主听证会,加强了干群之间的交流,消除了隔阂。今年以来,各村共走访群众1600多人次,征求意见、建议和提案235条;会上共听证村级重大事务120件,共有党员和群众代表300多人次向村干部当面质询,共提意见和建议136条,目前已落实105条。
三是转变了干部作风。实施村级事务民主听证会制度对村干部的能力和素质是一种全方位的“考验”。在听证会上,村两委干部是党员和村民代表质询的对象,需现场解答问题,这无形中给村干部的工作施加了压力,增强了动力。通过“报告工作”,迫使村干部必须切实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为群众多办实事、好事,能够使村民长期得实惠;通过“接受质询”,迫使村干部在平时加强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做到公正廉洁;通过“现场解答”,迫使村干部自觉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调查显示,民主听证制度推行以来,全县反映村干部问题的信访量下降60%。
四是促进了经济发展。村级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增加农民收入以及村“两委”的工作安排得到群众的认可和支持,充分调动了广大农民群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农村的经济发展项目更加贴近农村的实际,使农村经济呈现出繁荣的新气象,今年上半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长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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