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四项举措”切实破解乡镇纪委办案“四大难题”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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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绥宁县纪委采取“四项措施”,着力破解乡镇纪委中普遍存在的“不愿办案、无案可办、不敢办案、不会办案”四大难题。
一是实行各室挂点负责制。规定县纪委监察局9个职能科室每个科室挂点2-3个乡镇纪委,并层级签订责任状,对其所负责乡镇纪委的办案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切实破解乡镇纪委“不愿办案”的难题;
二是实行信访案件把关制。要求乡镇纪委每月末将当月查结的信访件及时送交县纪委信访室审核把关,对能立案的坚决立案,不能立案的分别由乡镇党政负责人和县纪委挂点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了结,切实破解乡镇纪委“无案可办”的难题;
三是实行异地交叉办案制。对涉及乡镇党员干部个人的违纪违规案件,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抽调其他乡镇纪委或县直单位纪检组人员组成办案小组进行查办,切实破解乡镇纪委“不敢办案”的难题;
四是实行抽调跟班培训制。通过以案代训、案例通报等形式,有计划地抽调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县纪委自办案件和基层重大疑难案件的查处,努力提高乡镇纪委的办案水平和能力,切实破解乡镇纪委“不会办案”的难题。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察局共抽调骨干力量20余人次到乡镇纪委协查协办,已帮助8个乡镇纪委找到案源线索,指导协调4个乡镇纪委完成案件查办,办案数量和质量同比均有了显著提高。(绥宁县纪委 刘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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