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试行干部工作公开评议制度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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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扩大民主,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确保推荐选拔任用干部的科学性和正确性,沅江市试行干部工作公开评议制度。
一是实行分类评议。对市委干部选拔任用的整体工作情况,重点对选拔任用干部的总体导向、执行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条件和程序、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成效,以及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评议;对市委书记、分管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在干部工作方面履行职责情况,重点对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任用干部、坚持公道正派选人用人、遵守干部工作纪律等方面进行评议;对新提任市管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的情况,重点对市管党政正职领导干部政治思想品德、履行职责、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评议。
二是严格评议程序。明确在每年年底召开的市委(全体)扩大会议上,由市委书记结合述职述廉,向大会报告其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情况;由分管干部工作的党群副书记、纪委书记和组织部长结合届中、届末考核和述职述廉,向大会报告其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履行干部工作职责的情况。与会人员根据市委年度工作报告、市委领导个人述职报告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采取无记名方式,按照评议的内容和有关要求,分别进行公开评议,提出建议意见。
三是妥善运用评议结果。市委分管干部工作的四位责任领导,要根据评议的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对新提任市管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的评议情况,由市委组织部负责整理,并将评议结果存入干部档案,作为新提任干部教育管理的重要依据。
(沅江市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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