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采取五项措施实现监督关口前移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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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永州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在坚决惩治腐败、对腐败现象和腐败分子保持高压态势的同时,进一步采取五项措施,前移监督关口,更加注重预防。
一是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出台了《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不断深化报告内容,要求全市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以书面形式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内容包括(1)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本人的婚姻变化、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因私出国(境)的情况,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港澳以及台湾居民通婚的情况,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配偶、子女从业情况,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2)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等,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况,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有价证券、股票(包括股权激励)、期货、基金、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的情况,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的情况,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的情况;(3)以及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是在新提拔的县处级领导干部中开展“三廉”活动。从2009年5月开始,永州市在新提拔的县处级领导干部中探索性开展了以“示廉、考廉、嘱廉”为主要内容的“三廉”活动。“示廉”即进行廉政公示,要求拟提拔为县处级的领导干部,必须撰写述职述廉报告进行公示;“考廉”即推荐时进行廉政考核、任前进行廉政培训和考试;“嘱廉”即进行廉政谈话、签订廉政承诺书和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迄今为止,已在6批372名新提拔的县处级领导干部中开展了“三廉”活动。
三是进一步完善诫勉谈话制度。每年有计划地从市直机关单位和县区中抽取一部分单位进行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对民主测评、民主评议较差的,领导干部在思想、工作、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或市委、市政府安排的重点工作完不成任务的,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对班子不团结协调、业绩较差和群众意见较大的进行集体诫勉谈话。
四是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制定了《永州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在坚持领导干部任中和离任审计的同时,积极推行领导干部在晋升、调任、转任、轮换、退休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将审计结果存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五是完善干部考廉制度。结合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领导干部提拔考察、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重点了解县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是否存在有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借机敛财等苗头性问题,及时发现,及时纠正。(永州市纪委党风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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