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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创新四大预算管理体制 从源头上防止理财腐败行为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10-27 17:09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年来,岳阳围绕“预算编制规范化、预算管理宏观化、预算执行明晰化、预算监督科学化、预算手段电子化、预算人员专业化”的要求,创新四大预算管理体制,推进部门预算精细化管理,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不仅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体现了公共财政的本质要求,较好保障了民主,促进了发展,维护了稳定,而且切实规范了财政和预算单位的理财行为,从源头上防止了理财腐败行为。
一是创新真正意义上的“综合预算”管理体制。过来编制部门预算,是按照先预算内、后预算外的模式进行编制。针对这一体制在实践中暴露出的弊端,该市进行大胆的探索,创新了“综合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后按照先预算外、后预算内的模式编制部门预算。即对有非税收入的单位,采取分类划档的办法核定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产收益及其他非税收入直接执收成本,然后计算出可支配收入。编制预算时,对实行公务员管理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先从预算外可支配收入中安排单位津补贴支出,如有剩余,则剩余部分的40%安排单位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相关财政补助支出,60%安排单位自有项目;对其他全额预算单位,预算外可支配收入中的15%安排单位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相关财政补助支出,85%安排单位自有项目。有负债的单位,在安排自有项目时优先安排资金消化债务。此外,重点安排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事关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项目资金。通过综合预算,将所有预算内外收入、政府性基金、事业收入、经营性收入和其他收入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合理使用,较好解决了过去预算内外两张皮的问题。使得过来存在的不同部门之间由于收入差距悬殊、苦乐不均的现象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体现了公平正义的公共财政理念。
二是创新体现效率优先的“绩效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城建资金支持城市管理的模式,推行了市场化理念的城建预算,逐步变过去以钱养人为以钱养事,促进城市管理向市场化推进。完善了非税收入激励机制。对超收收入,财政适当集中,大部分安排给单位。同时,对执收单位非政策性原因未完成年度收入任务的,不予调整收入预算,由此造成的津补贴和其他经费缺口,财政不予弥补。对社保、城管、规划和国土也一对一制定了收支征管激励办法,调动单位理财积极性。严格预算约束。部门预算一经批复,必须严格执行,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年中原则上不追加单位正常的业务工作经费。坚持绩效考评原则,建立预算绩效评价制度,对财政专项资金实行追踪问效,进行绩效评价,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是创新动态管理的“项目预算”管理体制。从2009年起启动项目管理库建设,除应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以及市委、市政府临时批办的特殊事项外,预算执行中申请追加的项目,必须是项目库中当年申报而未安排的项目。
四是创新公开透明的“阳光预算”管理体制。出台了《关于加强市级部门预算管理的通知》,从制度上解决了工作效率问题,较好地改变了预算单位过来财政资金运行速度过慢的状况。把部门预算编制主体交还给部门,明确了以一级预算单位为主体,一级预算单位对本单位和所属单位的预算编制负责。财政预算管理原则上只到一级预算单位,但财政资金按照国库集中收付要求实行直达。财政不直接受理基层预算单位的经费报告。在预算支出管理上,始终坚持开门理财,每年召开决算通报会和预算通报会,把财政预算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告知各单位,充分调动各预算单位共同理财的积极性。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凡由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与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各单位均要据实编报政府采购预算。除上级指标追加和当年临时性追加安排外,应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而没有纳入的,当年不予采购。(岳阳市纪委调研法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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