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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把好“五关”拓宽干部监督路子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株洲县坚持以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中五个关键环节为重点,不断拓宽干部监督渠道,有力地推进了干部监督工作。
    一、抓实民主推荐关,扩大群众参与权。一是强化对民主推荐条件的监督。在民主推荐中,被推荐对象除必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不再人为地增加附加条件,杜绝出现在少数人中选人的现象。二是强化对民主推荐范围的监督。县属部门的民主推荐会议,部门的全体职工必须参加。乡镇的民主推荐会议,乡镇机关全体人员、站所负责人、村委会主要成员必须参加。与会人员达不到一定比例的,一律不召开民主推荐会议。三是强化对民主推荐方式的监督。民主推荐采取个别谈话推荐与无记名投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四是强化对民主推荐结果的监督。民主推荐当场计票、当场公布计票结果,增加透明度。
    二、抓实组织考察关,扩大群众知情权。干部考察中,扩大参与面,切实落实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四权。一是实行考察预告制。干部考察前在被考察单位拟谈话对象中进行考察预告,在单位任职不满半年的干部,预告除在现单位进行外还扩大到原单位预告,扩大群众的知情权。二是实行干部差额考察。干部考察中除个别特殊情况处,一律实行差额考察,增大选择面。今年共对37名干部的任用实行了差额考察。三是扩大干部考察范围。在干部考察中实行四公开,对考察对象实行全方位、立体考察,延伸考察触角到考察对象的生活圈社交圈,全面掌握情况,综合评价干部。
 三、抓实干部任免关,扩大群众选择权。民主推荐得票少、群众支持率低的干部一律不予上会讨论。2006年以来,我县对科级干部任免实行常委会票决制,共对251名科级领导干部的任免事项实行了常委会投票表决。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采用多种监督方式,如函询、审计报告等不断提高干部监督的整体效应。
 四、抓实干部公示关,扩大群众的监督权。不断规范和完善任前公示制和公示期群众举报制。在干部的正式任命前,通过广播、电视等多种媒体对拟提拔任用干部实行任前公示,严把公示关,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去年以来,共对109名干部实行了任前公示制度,共接到群众举报3件,经查实,均不影响任职。
    五、抓实试用关,扩大群众的评判权。对非选举产生新提拔的科级干部实行试用期制,把干部考察期限后延,实行动态考察,把试用期干部的考察交给干部群众,让干部群众在长期的工作和生活中考察和监督试用干部。试用期满组织通过考察,不能胜任现职取消试用资格,存在一定问题的延长试用期,以观后效。今年对3名民主测评靠后的试用干部,作出了延期一年的处理。(株洲县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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