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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三审核、三把关”切实规范政府财经行为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11-02 15:47 来源:三湘风纪网

 

为切实规范政府及行政事业单位的财经行为,今年来,绥宁县监察局会同县财政、地税、会计中心等部门采取“三审核、三把关”的有力措施,切实加大了全县财政监管力度。“三审核”,即:加强对原始票据的审核。切实完善票据拒付告知制度,对不合理支出、非法票据、手续不齐全等坚决不予办理;加强涉税支出凭证的审核。积极协助税务部门对应交税款进行审查,严防偷税漏税行为;加强对基建资金和专项资金的审核。严格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对专项资金使用进行审查,努力规范全县小额工程监督管理。“三把关”,即严把政府采购关。由县监察局会同财政、审计部门重点监督政府采购定点服务的落实情况,对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的支出凭证不予支付。严把津补贴发放关,严格执行津补贴发放有关规定,有效遏制了滥发奖金、福利的行为。严把国有资产处置关,全面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对国有资产处置收入,按要求交财政专户管理。今年1-10月,该县纳入中心集中核算单位共144个,设置会计核算帐套187个;共办理资金结算业务7.8万笔,受理原始凭证128张,其中拒报不合理不合规支出业务472笔,涉及金额640万元;审批政府采购498次,减少支出158万元;开展财务监督检查2次,查处纠正违规违纪资金3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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