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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市认真开展领导点评促工作进步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11-03 15:10 来源:三湘风纪网

 

 
韶山市坚持把领导点评作为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重要手段,有效推动了创先争优活动的全面开展。目前,全市各级党组织共召开点评会80场次,兑现公开承诺事项100多件,为民办实事80多件。
一是强化领导,明确点评主体。各级领导点评由党委书记负总责、亲自抓,正职领导点评班子其他成员、班子成员点评联系点及分管部门,通过座谈讨论、谈心谈话、书面反馈等形式,逐级组织点评。党员领导干部既要点评下一级,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点评活动。通过明确点评主体,强化工作职责,进一步落实各级党组织“一把手”责任。今年以来,韶山市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深入联系乡镇和联系点开展领导点评32场次,帮助联系点解决活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20余个。全市33名科学发展指导员加强具体指导、适时点评,帮助基层党支部扎实有效地搞好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等工作。
二是积极组织,突出点评内容。各级领导点评紧密结合当前重点工作、中心工作和党组织、党员公开承诺践诺情况,客观评价取得的成绩,实事求是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的方向,督促整改提高。主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班子建设、民主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情况,重点对引领发展、服务群众、构建和谐、加强基层组织等方面作出点评。
三是分类指导,创新点评形式。坚持分类指导,务求实效的原则,结合实际创新方式方法,围绕重点拓宽点评渠道,开展集中点评论效果、逐个点评找原因、随机点评促进展、定期点评比先进、现场点评解难题等点评活动,做到了点评活动与中心工作相结合、与阶段检查相结合、与评优选先相结合、与年终考核相结合。
四是严格督查,注重点评实效。各级党组织建立了领导点评意见台帐,督促所属党组织和党员对照点评意见,认真研究讨论,完善公开承诺,落实整改措施。坚持季度点评、半年考评制度,把领导点评情况纳入半年考评和年度总评,以点评和考评促进承诺事项落实。对工作成效明显的,以适当方式予以表彰,对其先进经验进行总结推介;对领导不够重视、经点评整改仍不到位、承诺事项推进缓慢、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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