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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市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三廉”“两评”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11-08 15:13 来源:三湘风纪网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行为,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确保重大项目建设优质高效运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今年,湘乡市出台《关于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监督评审制的实施办法》,形成“三廉两评”的监督体系,强化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
《实施办法》规定,对该市当年在建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政府投资、使用国有资金、中央扩大内需新增投资的项目和非政府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实行“三廉两评”的监督措施。
“三廉”:一是廉政承诺。由项目联系领导、工程管理方、建设方人员公开承诺。承诺的主要内容为:不违反工程建设基本程序,不接受各种礼金、礼物及请吃、请玩,不插手、不干预与工程项目相关的经济业务等。并签订廉政承诺书,报纪委备存,进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二是廉政公示。设立廉政承诺公示牌,公示牌上标明项目名称、法人单位(主管单位)、联系领导、项目负责人、现场代表,监理、质监、安监等主要负责人姓名,廉政承诺的内容及投诉举报电话。三是廉政谈话。建立廉政谈话制度,在项目开工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县级领导负责,对重大项目联系领导进行廉政谈话,项目联系领导负责对本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指挥部)、项目部中的科级党政干部和监理、质监、安监等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要求其遵守工程建设有关廉政纪律规定。谈话记录报湘乡市纪委备存,进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两评”:一是监督评审。建立监督评审员库,由湘乡市纪委(监察局)确定监督评审员小组,由监督评审员小组采取定期检查、抽查和暗访的方式,对重点工程项目工作人员是否认真履职、是否遵守廉政承诺,职能部门是否依法依规行政等问题进行监督,在项目完工时填写“重点工程项目监督评审报告”,对工程项目依法依规建设及项目管理班子廉政情况作出结论,并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二是综合评估。重大项目竣工验收后,抽取部分项目实行综合评估。综合评估由湘乡市政府办牵头组织,抽调其他部门业务骨干和监督评审员组成项目评估组。对项目实施情况、廉政建设情况、项目实施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四项进行综合评估。
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湘乡市采取严厉的考核奖惩措施,将廉政谈话及履行廉政承诺情况记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对在监督评审中,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依规办事、不廉洁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和主要领导;对工程项目综合评估实行奖优罚劣,评定为优的,由湘乡市人民政府予以表彰奖励,评定为差的,由湘乡市纪委、监察局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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