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设立“防火墙”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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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信访监督环境,增强监督实效,东安县针对当前领导干部中出现的一般性自律不严和轻微违纪问题较多这一现象,建立了“三项制度”,实施“三种措施”,对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实行信访监督和动态管理。
“三项制度”是:建立诫免谈话制度。即对有信访问题但尚不够立案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告诫教育,要求其制定整改措施。建立信函回复制度。对属于工作作风及工作方法方面的信访问题,采取向被监督对象发《纪律检查通知书》的做法,责令其15日内将说明材料和解决结果报县纪委。建立指定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对反映属实又不构成违纪,但在群众中有一定负面影响的问题,责成其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召开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种措施”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如婚丧、喜庆、出国考察、更换小汽车等事项,事前必须向县纪委请示报告,否则,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追究党政纪处分。建立干部廉政电子档案。将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基本情况、家庭情况、告诫谈话、信访举报情况、民主测评情况等载入档案,对干部实行跟踪监督、动态管理,并作为县委任用干部的参考条件。将信访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与新闻部门联办《廉政访谈》、《行风点评》等栏目,县纪委创刊《东安反腐倡廉》,对各种不正之风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公开曝光,达到警示教育的目的,使信访监督进一步扩展延伸。截止目前,已查处有自律不严和轻微违纪问题的干部20人,诫勉谈话22人次。(东安县纪委办公室 蒋东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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