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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积极探索村级财务管理新方式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为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永州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探索了一系列村级财务管理方式。

方式一:探索村级财务委托代理服务新方式。
东安县横塘镇从推行村级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入手,构建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长效机制,大力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为了保证村级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顺利开展,该镇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任顾问,镇长任组长,纪委书记、分管财政和农业的副镇长、镇经管站长、财政所长为成员的镇村级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依托镇经管站成立了“代理服务中心”,由镇经管站长兼任中心主任,从镇财政所、经管站抽调4名业务骨干担任中心代理会计,将村级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纳入镇村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同时,组织力量在全镇开展村级财务清理,成立“三个小组”,即村民议事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要求村干部在一周之内结算报账,村会计按规定记好账,由村民主理财小组在财务清理结果上签字后张榜公布,村会计将总账抄本移交给镇“中心”代理。镇里分村进行会计核算,每个季度,确定各村固定审接日,代理会计进村召开民主理财小组会议,对村当季发生的经济活动及收支凭证进行审查接账,代理会计严格依照财经法规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规定,做好财务收支凭证审核入账工作,严格按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准确编制会计报表,在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全程监督下,填好村级财务公开表,交村报账员向村民公开,实行镇、村两级审核。此外,严格实行“五个统一”制度,即统一财务制度、统一票证管理、统一会计核算、统一财务公开、统一档案管理,要求做到村民理财小组集体会审、村主任和村支书“双审双签”、镇“村级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审核,确保建立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长效机制。
方式二:探索阳光村务新模式。
近年来,东安县积极推行村务公开“阳光五制”,念好“批”、“审”、“点”、“问”、“评”五字诀,规范“村官”的村务行为,打造阳光村务。一是“村官”用钱村民批。实行村级财务“村帐乡代管”,对原始票据实行“三人联签”制度,规定每季度末对本季度所有费用进行审核,对不合理支出不予入帐,核报的票据必须有经手人、村主任、理财小组成员的签字,否则不予核准,联签审核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二是“村官”决策村民审。推行村务重大事项“民主决议”制度,严格规范重大村级事务的决策程序,做到“会前沟通出题、村两委讨论确定、群众投票决定、群众代表监督查询、结果公示亮底”,使村务重大事项议而能决、决而能行、行而有果。三是“村务”公开村民点。对村级财务收支、公益事业建设、涉及群众利益以及群众关注的事项等进行细化,改变过去村干部确定村务公开内容的做法,在村务公开前由群众点题,群众点什么,就公开什么,使村务公开让群众心服口服。四是“村务”疑点村民问。村民对村级事务不了解或有疑虑的,可向村干部提出,要求其解释、答复,并对答复结果进行监督审核。对村干部回避或回答不清的,由村民议事会调查,将结果公布于众。五是“村官”勤廉村民评。实行民主评议“村官”制,村“两委”成员通过年初承诺,年中、年末述职述廉,分别向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并接受其评议。乡镇党委每半年对村班子进行一次考核,并根据勤廉考核情况,确定村干部的工资和奖金。
方式三:探索村级财务审计新措施。
近年来,新田县不断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全县19个乡镇成立“村账(乡)镇代理中心”, 379个村全面实行了“村财(乡)镇管”制度。特别是村级财务审计工作措施新效果好,到目前止,已有368个村开展了任期财务审计,审计资金总额达767.9万元,追回违纪金额18.77万元,因村级财务不清而上访的问题明显下降,全县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培训审计人员。首先对乡镇分管领导、经管干部、审计工作人员等共20多人进行了审计业务培训。然后以乡镇为单位对全县379个村级报账员和村级审计人员进行了系统的业务培训,将“村账乡(镇)代理”工作业务知识和有关村级财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编印了《新田县“村账乡(镇)代理”培训资料汇编》和《村级报账员基本知识必备》和《新田县村级财务管理制度》3本工作手册,发放到各乡镇的村级财务代理中心和各村报账员及审计人员手中。二是拓展审计范围。由原来的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和集体财务审计拓展到村干部任期财务审计、承包合同审计、新农村建设项目审计、群众举报审计、重点财务审计等。三是突出审计重点。实行“八审八查”措施,一审现金存款,查账款是否相符;二审各项收支,查是否符合规定;三审财产物资,查账物是否一致;四审各项往来,查债权债务是否真实;五审专项资金,查是否专款专用;六审承包上交,查合同是否兑现;七审集体积累,查去向是否清楚;八审村账乡镇代理,查是否落实到位。四是加大审计密度。在时间上,村级财务审计由过去三年一审变成现在的一年一审,同时辅以阶段性审计和不定期审计;在形式上,由过去的财政、审计部门的外部审计为主变成了现在的经管、村民主理财小组的内部审计为主;在层级上,由过去的县、乡两级审计机构组织开展审计变成了现在的村民主理财小组在县、乡两级经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开展就地审计或送达审计。
(永州市纪委 彭浩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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