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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规范自由裁量权运管行政处罚废除多重标准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11-15 08:29 来源:株洲市政府门户网站

 

  同样是擅自改装车辆,一个车主被罚款1500元,另一个却只罚了500元。近日,株洲市着手规范道路运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给道路运输依法行政和合理行政处罚设立“刚性标尺”,以杜绝不公正现象。

  此前,运管部门行政执法处罚时握有“自由裁量权”,处罚尺度有很大的弹性,导致在行政执法中易滋生腐败行为,影响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公开,也损害了执法队伍的形象。

  近日出台的《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行政执法有关规定》、《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文件规定,行政执法实行同案同罚,废除多重标准;实行人性化管理,对同一违章行为按法规下限标准公开定额处罚,对初次违法处罚相对较轻,以后逐步加重,对违法4次以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顶格处罚。 

  株洲市运管处还成立道路运输行政处罚监督委员会,听取违章车主的意见和申诉,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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