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建立预警机制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管理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11-18 09:35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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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湘乡市建立健全四项机制,加强对村干部的法纪教育管理,切实推进村级民主法治进程。
一、健全民主监督机制。大力推行村务公开、党务公开工作,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群众普遍关心、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诸如财务收支、政府补贴、土地征收、救灾救济、干部报酬等进行全面公开,通过保障和扩大村民对村务的知情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切实加大对村干部的监督和约束。
二、建立财务控管机制。该市全面推行“村账乡代管”制,对22个乡镇办事处,700多个村的财务管理进行了改革。村级财务管理中心定期将村级财务收支情况公布,村民有疑问的可自由查询、反馈意见,有效地预防了村级财务中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三、建立健全培训机制。依托市委党校和乡镇党校,每年对村干部轮训一次,组建农村干部讲师团到各地巡回讲课,送经上门。在培训内容的设置上,一是突出政策法规的培训。使村干部及时掌握与农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二是突出思想作风培训。使其树立公仆意识,建立正确的权利观。并通过宣讲村干部中正反典型的实例增强其法纪意识。三是突出依法办事能力的培训。使其能够根据地方实际,切实运用法律,解决问题和矛盾,服务村民。
四、建立健全诫勉纠错机制。对于有较轻违纪行为,群众不满意的村干部,实行诫勉纠错机制。由乡镇党委组织实施,安排诫勉对象的情况在本村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上予以通报,说明诫勉事由,接受群众监督。在诫勉期满后,再由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对诫勉干部在诫勉期间的表现进行民主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及处理意见报乡镇党委。乡镇党委经过集体评议认为确以改正错误且挽回影响和损失的,给予解除诫勉;经民主评议认为未改正错误且没有挽回损失的,按有关程序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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