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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采取九项措施促基层案件查处力度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2010年,岳阳市纪委再添措施,强化管理,促进基层纪委和部门纪检组案件查处力度。
 一是坚持每季度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例会制度,汇报、交流查办案件经验、体会、存在问题和困难,专题研究基层查办案件工作。二是纪委领导坚持经常下基层,督促、检查、指导基层查办案件工作,分析案件线索,协调办案工作。三是层层考评,加强考核,制定了市纪委对基层查办案件工作的考核办法,与基层签定查办案件责任书,并规定对有案不查、压案不报的实施责任追究,真正使群众举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复。四是采取领导包室、各室联点,责任到人,同奖同罚的办法,加强办信办案工作。五是把查办案件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硬件考核,实行统一考核。六是加强对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保证案件的质量。七是建立重要案件线索集体排查、统一管理制度,制定办案流程,规范办案程序,做到依法依纪、安全文明办案。八是加强纪检干部的忠诚意识、责任意识、敬业意识、奉献意识,在全市纪检干部中形成查办案件是本职,不查办案件就不能体现纪委、纪检组的特殊职能,就是失职的思想。九是不断创新办案机制,积极探索解决部门纪检组办案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的新方法、新措施。比较复杂和重大的案件,部门纪检组由于受人力、物力、经验等因素的制约,办案难度较大,市纪委在充分分析和沟通的基础上开展由市纪委牵头,联合有关部门纪检组联合办案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办案资源,加大办案力度和影响力,不断提高办案人员的经验和意识,推动全市案件查办工作的整体水平。(岳阳市纪委纪检监察一室 徐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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