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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仙区纪委创新案件审理“一二三”模式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今年来,郴州市苏仙区纪委创新“一二三”工作模式,提升案件审理工作质量,始终保持无错案、无超期审理纪录,案件质量合格率、处分执结率均为100%。
1、建立一套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围绕审理工作规范化目标,针对审理工作的特点,先后出台和完善了《案件质量标准制度》、《案件审理工作流程》、《案件审理主审人责任制》、《违纪案件涉案款物处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明确案件受理的质量标准,案件审理的工作流程和要求以及案件主审人员的权利和责任,做到案件审理有章可循,案件质量考核有据可依。
  2、推出两本工具书。一是《基层违纪案件模拟案卷》,以“模拟案卷”直观具体地反映了基层纪检监察资源重组后查办案件工作体制机制的新格局、新变化,案件审理部门协审案件,以及案件讨论、批准和执行工作等基本程序。二是《案件审理常见问题70问》,以70道问答题的形式,对案件调查和审理阶段履行各项程序和办理各类手续时,容易发生疏漏的环节和应注意的事项从规范化角度一一进行了提示和注解。
  3、实行三种审理方式。一是普通案件实行“示证式”审理。主审人员在对证据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后,做好“示证式”阅卷笔录,详细记录和分析认定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并在纪委常委会议讨论时进行列示和论证,其他人员在此基础上对证据进行质证、合议,以集体审议的方式提高证据采信的公信度。二是申诉案件实行“听证式”审理。听证过程中,申诉人可聘请助辩人为其辩护,听证过程按照“申诉人陈述—原案主审人员解答—公开出示证据—助辩人进行辩论—旁听人员答疑—总结性陈述”6个阶段进行,切实保障申诉人的权益。三是复杂案件实行“圆桌式”审理。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从司法、财政、审计等单位聘请熟悉政策法规、具有专业知识背景和办案经验的同志为特邀审理员,以圆桌讨论的形式,共同审阅案卷,参与审理谈话,解决专业问题,商讨案件的处理,强化审理工作的社会监督。(苏仙区纪委宣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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