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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切实减少年终各类检查活动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11-24 11:11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浏阳市下发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减少年终各类检查活动。一是严格控制各项检查活动。除全市党政领导班子和年度绩效考核外,凡未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直各部门、各单位一律不得再进行专项检查评比考核活动。各级各部门与下级单位签订的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不得在年终逐项开展检查、考核、评比和验收,工作考评可采取其他方式或根据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确定。二是严格落实检查审批制度。因工作需要确需安排的检查活动,主办单位必须事先向市委办、市政府办书面提出申请(检查活动的名称、目的、内容、范围、时间、方案及经费来源),由市委办、市政府办呈报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初审,再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三是严格执行检查工作纪律。经批准开展的检查活动,活动费用由组织单位负责,不得转嫁给基层单位;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的吃请、礼品和礼金。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展的检查活动,被检查单位应不予接待,并向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举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浏阳市纪委 周红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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