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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监总局部署惩防体系建设情况检查工作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日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就2010年度惩防体系建设检查工作作出部署。国家安监总局党组书记、局长骆琳强调,要充分认识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两手抓”。
    据介绍,安监总局此次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单位自查。总局下属的各单位对照《检查指标考核表》确定的4大项、20个子项、100条量化标准,按照优、良、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档次进行自查自评,12月15日前写出专题报告。二是重点抽查。今年12月中旬至2011年1月底,结合巡视和干部年度考核,总局派检查组对6个省级煤监局、2个事业单位和2个机关司局进行重点抽查。三是综合分析。在自查和重点抽查的基础上,由总局党组研究决定各单位的检查等次,严格兑现奖惩。对检查等次为“不合格”的单位要亮“黄牌”,本年度不得评为先进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当年不得评为先进工作者或先进个人;主要负责人要进行诫勉谈话。(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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