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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严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购置关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12-01 09:51 来源:岳阳市政府门户网站

 

  小到一张纸,大到一幢楼,今后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提高资产配置标准。从岳阳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处获悉:日前,岳阳市纪检、财政、监察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就进一步加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作出明确规定,严把购置入口关。

  通知规定,凡是行政事业单位必须编制部门预算,提出拟购置的电脑、办公用品、车子、电脑等各类资产名目、数量及测算经费额度,并报财政部门审批。财政部门对各单位要求配置的资产,能通过调剂解决的,原则上不得重新配置;对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严格按标准进行配备,并按规定程序审批。未经财政局行政资产管理审批,不得进行政府采购,不得列入单位经费支出。通知中最大的亮点是进一步规范了基建审批程序。今后任何单位新建办公楼,须先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由财政资产管理部门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配置标准、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及旧房处置等情况进行审核。否则发展改革部门不得上报上级部门审批和下达立项批复。

  通知要求行政事业单位严把关口,建立严格的国有资产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责任制度。任何单位不得用国有资产对外担保,不得以任何形式用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举办经济实体,不得以单位名义向经济实体投资、入股以及接受经济实体的挂靠。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原则上要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开展阳光交易。任何单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置国有资产,必须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委托产权交易机构,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交易价格原则上不得低于评估结果。

  通知还列出了行政事业单位使用管理国有资产的12条禁令,若有违反,由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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