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四项措施加强村级纪检员队伍建设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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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强化村级纪检员管理。该市规定各村在民主选举的村支委中推荐村纪检员人选,由乡镇纪委考察后报市纪委审核任命,市纪委印制了《村级纪检员日常管理手册》,建立了全市316名村级纪检员管理台帐,对各村级纪检员的履职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二是规范村级纪检员的监督职能。在乡镇纪委的指导和管理下,对村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执行情况、村级财务和重要事项公开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建立健全了村级纪检员的意见建议办理机制、联络服务机制,积极拓展村级纪检员进行监督的渠道。
三是加强村级纪检员培训。该市把村级纪检员培训纳入全市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培训体系,规定村级纪检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每年对村级纪检员分批实行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为一个月,内容包括村级纪检员及村民监督委员会的权利义务和工作职责,村级纪检员与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日常关系,以及村级纪检员的工作程序。
四是实行村级纪检员奖惩机制。该市将村级纪检员岗位工资每月280-350元的标准纳入了市财政预算,各乡镇对村级纪检员的考核与其他村干部同时进行之外,市纪委联合乡镇纪委每年还对其工作进行单独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明确其岗位工资发放的额度。(洪江市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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