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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观清:筑牢“廉洁工程”建设监管防线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袁观清
 
   近年来,针对办案中发现工程建设领域成为腐败易发高发区的问题,湖南省长沙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围绕重点加强监督,积极探索防止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有效途径,筑牢“廉洁工程”建设的监管防线。
    严格规范程序,强化项目前期监管。为切实解决项目准入市场竞争前期“准备不足”的问题,长沙市成立了政府投资管理局,专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前期管理等工作。建立统一的政府投资项目库,所有项目必须入库后才能立项。2009年以来,共收集入库项目1132个,总投资6770亿元。对入库项目严格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审查,坚决杜绝边勘测、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将工程建设项目利润压缩到合理空间。同时,初步设计按照“投资估算控制设计概算”的原则进行限额设计,规定没有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项目不得进行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必须编制设计概算报告向概算审查部门报审,设计概算超过投资估算10%的,必须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修改初步设计。今年以来,通过对16个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评审、优化方案,审减投资7.69亿元,审减率达27%。
    突出关键环节,强化招标投标监管。下发《关于重申招投标有关规定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严禁规避招投标、严格执行进场交易等有关规定及相关责任追究。2009年,结合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对2008年以来1000多个市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应该进行招投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地毯式”排查,逐项建立台账,坚决防止以“化整为零”、通过会议指定承包等形式规避招标和进行场外招标。近年来,应公开招标工程公开招标率、应招标建设监理项目招标率等均达到100%。评标专家从全国范围内抽取,专家到达长沙下飞机之后才被告知评标事项,进行全程封闭管理。例如,总投资63亿元的湘江长沙枢纽工程项目招标,全部由全国范围内的专家进行封闭式评标。
    限制自由裁量,强化国土规划监管。下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监管暂行办法》,成立专门的监管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切实加强对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有关的规划、国土、财政等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对企业改制等特殊个案疑难问题用地,进行集体决策,成立专门的国有土地监管委员会,由监察、国土、财政、审计、规划等部门参加,集体研究解决相关问题。2008年以来,共召开会议10次,解决疑难问题51个。加强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审批的监督,审批管理统一实行窗口受理,所有规划调整必须进行公示,经市政府审批后方能按程序进行修改。
    实行双控管理,强化项目资金监管。为了规范资金使用,把住支付关口,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由项目建设单位和市财政局在银行开设“双控”账户进行管理,资金使用时项目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和财务总监联签等规定,对资金使用计划进行审核;财政部门必须按项目投资计划及工程建设进度拨付资金。同时规定,项目竣工验收前的工程款支付累计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合同价的70%,需超比例支付的,必须事先报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审查批准,严禁超概、预算支付。自2009年9月正式启动“双控”管理以来,81个项目单位在银行开设“双控”账户150个,累计支付资金3934笔,共计金额216.9亿元,有效堵塞了资金监管漏洞。
    围绕形成合力,强化工程立体监管。加强对单位领导干部的内部监管。市委制定了《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规定》,明确规定禁止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领域。对全市副科级以上的领导干部全面开展插手工程建设自查,由单位党委(组)集体审核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由单位党委(组)书记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签字,自查情况统一在纪委备案。实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纪检监察人员派驻制度和巡查制度,强化纪检监察监管。对建设工期两年以上的重大项目实施派驻,对工程招投标、资金使用、项目预决算等环节进行重点监督,市纪委选派三名调研员常驻市代建工程建设指挥部、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和湘江长沙枢纽工程有限公司;对建设工期一年以内的组织人员进行巡查,每年重点巡查10个左右,使重点工程项目监管实现制度化、规范化。近两年来,通过派驻和巡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40多起,找相关人员廉政谈话25人次。(作者系湖南省长沙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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