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廉政评价预警系统确保反腐实效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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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区廉政评价预警系统研究从2008年初开始,后被确定为湖南省和长沙市两级纪委、监察厅(局)预防腐败试点项目。经过3年的探索实践,初步走出了一条适合基层的有效预防腐败之路。
一、廉政评价预警系统概况
(一)创设评价预警平台,优化廉政考核方式
一是优化信息平台,变“分散管理”为“系统管理”。改变以往责任制、宣教、案件、信访等联席会议相对独立“各自为政”的情况,统一管理平台,及时获取传递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情况和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信息。二是量化约束标准,变“定性考核”为“量性结合”。以往对干部的廉政情况考评以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为主,而责任制考核内容又多以定性为主,缺少定量分析和全面客观的具体评价标准,弹性较大,由于缺乏对单位和干部廉政情况的长期动态监管,干部只要不犯达到“处分”级别的错误,难以对评人用人提供科学直观有效的决策参考意见。推出一个科学合理、可量化、相对统一的约束标准势在必行。三是强化事前防范,变“亡羊补牢”为“未雨绸缪”。将反腐倡廉建设纳入科学发展轨道,改进常用的“亡羊补牢”、“以儆效尤”式反腐模式,通过体系建设,主动超前防范,有针对性地对各单位和干部在一段时期内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及时预防、提醒和警示、警戒。
(二)设置评价预警阈值,量化法规制度标准
结合当前反腐倡廉形势和区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情况,确定了六个方面九个廉政风险点。如人事管理方面,系统按照《芙蓉区科级干部交流工作实施办法》,自动对6类领导干部任职年限予以预警,如乡街党政正职年龄超过50岁的、区属单位正职领导在同一职位任职满两个任期或者10年的、副职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同一单位同一层次领导职务满10年的,系统将自动生成预警信息,通过手机短信和内网通知的形式,告知区委书记、分管人事的区委副书记、区长、区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工程建设方面,按流程分作项目立项、预算审批、招投标、结算评审、项目变更、付款情况等环节,每个环节分别由发改局、财政局、建设局、审计局、财政局负责审核把关,系统提示预警。对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单次变更超过50万元的,项目结算评审金额超过预算金额20%的,超进度付款的等等,系统将在第一时间发出预警信息给相关单位负责人和主管区领导,被预警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作出说明,将详细资料登录进系统备案。个人廉洁自律方面,按照要求,全区所有领导干部都必须如实地报告个人廉洁自律有关事项,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监督。个人重大事项采取事前报告和事后报备的方式进行登记。公务用车方面,系统里记录了全区各单位车辆控制编制数和实有车辆及使用情况,重点对超编制、超标准配车、领导干部岗位异动交车情况、车辆遗失和交通事故等情况进行预警。资金使用方面,对全区各单位实行“四费”环比、纵比统计,每半年对区属单位车均运行费、人均会议费、招待费分常委部门、区直部门和街道三类进行排名预警,对区属单位每年度“四费”支出超过同期的予以预警。作风和效能方面,和行政审批与电子监察系统对接,对行政许可事项信息发布、受理登记、内部流转、结果反馈和监督考核等环节的风险点进行预警。同时,对信访举报、新闻舆论报道、人大政协和特邀监察员监督、八小时以外违规违纪有关问题举报等其它党风廉政建设苗头性问题预警。
(三)延伸责任链接机制,评价预警动态管理
一是责任连带机制,廉情信息通过网络收集汇总后,对相关数据的收集、汇总、录入和分析,将廉情信息中每一类具有可比性的情况都按褒贬性质赋予一定的加扣分值,对单位和党政领导干部确定一个年度基础分值后进行加减分,得出其一定时段内的廉政指数。区纪委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定期进行综合定量、定性分析,对重大事项予以调查,对廉情预警信息涉及的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反馈处理,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同时,在给单位加扣分的同时,按照“一岗双责”原则,分别按照一定分值给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加扣分。二是责任约谈机制,对廉情报警的单位和个人,根据轻重程度分别采取单位领导约谈,主管领导约谈,纪检、政法部门约谈,主要领导约谈,下达书面警告单,公开警告等六个层次进行预警,有针对性地进行及时的提醒教育和重点监管。一旦发现违法违纪问题,立即进入调查处理程序。三是责任追究机制,定期对全区单位和干部廉政档次、结构情况作出客观评估、对照比较,按照廉政指数分值确定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连续三年评为优秀的单位和个人,区委、区政府予以表彰;被评价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视情节分别予以否决当年评优评先资格、下发廉政告诫书、进行廉政诫勉谈话、降职或免职等处理。所有预警内容按责任制权限纳入单位或个人廉情加扣分评价管理内容,纳入绩效考核,作为全区干部评先评优、经济奖励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四)综合查询分析,为决策提供重要依据,深层次查找制度缺漏
通过多条件综合查询,可以分单位和个人查询单位基本资料、人员、车辆、采购项目、重点工程、四费情况、单位廉政评价等情况,还可以查询全区人事信息、非领导干部信息,进行单位或个人廉情数据统计分析、全区廉情数据综合分析、投诉情况分析,找出一个时段全区单位(个人)带共性、规律性的突出问题,分析制度层面的原因和对策,与反腐败机制建设结合起来,形成趋势分析及对策参考报告。
二、试点取得的主要成效
1.方便查询,科学管理,增加了预防腐败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廉情预警体系和廉政评价体系的实施,使各类廉情信息集中管理,构建了最基层的、全方位覆盖的预防腐败机制,使基层预防腐败工作有了统一的、“可视化”的标尺。通过借鉴审计学、统计学、财政学等科学的相关理论和原理,运用技术手段开展工作,以具有可行性和可信度的综合指数,通过动态测评、过程性评价,实行动态预警,切实增强了预防腐败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2.关口前移,及时预警,增强了预防腐败工作的前瞻性和实效性。廉情预警和廉政评价体系是对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长效针”,也是防止领导干部走向错误深渊的“预警器”,更是对领导干部客观评价的“等高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管理由“软任务”变成“硬指数”,使预防腐败工作更富前瞻性和实效性,真正起到了教育警示、源头预防、制度防腐的作用。如今年全省开展的“5+X”制度执行情况督查,芙蓉区的很多数据都可以从系统里直接调用,招投标监管、重点工程等方面,各个流程环节直观鲜明,规范程度较高,达到了检查的根本目的。
三、几点体会
1.领导重视是关键。区委常委会对于提交的《廉政预警系统分析报告》都认真研究、积极应对,全区的干部述廉大会、反腐败大会、案件通报会、年度绩效考核等,都将评价预警结果作为重要参考依据。项目实施以来,已被《中国监察报》、国家预防腐败局网站报道,对该系统给予了较高评价。
2.信息工作是基础。组织机构上,区里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作为此项工作的领导机构,建立起了由区纪委(监察局)牵头、17家单位和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区属各单位确定一名信息员和分管领导,各二级机构、社区(村)设固定信息员,出台了《廉政评价预警系统操作规范》。同时,在街道、乡等基层设立监察室,在条件成熟的社区设立纪委,通过纪检组织的建设完善网络机构。渠道上,广开言路,要求有关单位定时上报廉情信息,积极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邀监察员作用,及时收集网络、媒体、举报、问卷、座谈、民主评议等方面意见,将监督的触角延伸到社区(村),掌握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廉情动态。于此,最大限度的张开信息收集的“大网”,区纪委(监察局)定期开展督查和抽查,确保了组织、机构、人员的全面到位,为廉情预警和廉政评价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奖惩兑现是保障。明确责任,强化督办,建立廉政评价预警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廉情预警信息一条一条地抓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预警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执行,不主动化解廉政风险点的行为,要追究单位和一把手责任。对贯彻落实预警机制责任不到位、整改措施不得力的单位或个人,发出督办通知书或监察建议书,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并按责任制权限追究责任。(长沙市纪委,芙蓉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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