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县狠抓“三项”改革 构筑源头防腐屏障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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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深化人事体制改革。坚持“三个不吃亏”用人导向,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规定,建立健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完善了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交流、任前谈话、任职回避等制度。先后出台《会同县初始提名办法(试行)》《会同县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暂行办法》、《会同县科级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暂行规定》、《会同县中层干部交流轮岗暂行规定》、《会同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关于科级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选拔工作的实施方案》、《会同县乡镇站所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民主推荐、无记名票决、公示、试用等制度。深入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凡拟提拔任用的主要领导干部都要事先征求县纪委和所在单位纪委(纪检组)的意见,切实杜绝“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现象。
2、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全面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将14个重要职能部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公,提供一站式服务,公开办事项目83个,审批项目35个。依据各部门、各行业的业务特性,建立健全公示制、承诺制、联合办理制,完善了岗位责任制、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问责制。加强土地市场管理,建立县纪检监察机关与县国土资源部门联合工作机制,严格规范土地储备交易行为,全年共 “招、拍、挂”出让国有土地38宗7.6万平方米,提高了土地交易的透明度,杜绝了暗箱操作。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先后对黄茅乡、广坪镇等6个单位进行了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大溪水库加固工程、县污水处理工程等重点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
3、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网络,制定《文明服务规则》、《廉政守则》等制度,下发《会同县财源建设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会同县财政局财政资金集中管理办法》,规范直接支付流程及资金清算程序,切实增强政府对财政性资金的调度能力,有效地遏制了私设“小金库”现象,使各单位有限资金得到合理使用。健全政府采购监管办法,下发《关于聘请会同县政府采购特邀监察员的通知》,公开聘请了6名政府采购特邀监察员,印发了《会同县政府采购目录》,使政府采购做到“行为更加规范、范围不断拓宽、质量不断提高”。截止10月底,全县实行政府采购281次,采购预算金额为1205万元,结算金额为982万元,共计节约资金223万元,资金节约率达18.5%。(会同县纪委调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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