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委组织部四项举措积极发挥反腐败协调职能作用

市委组织部积极发挥全市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扎实推进全市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一是高度重视抓部署。2月5日,部务会成员、副处级纪检员唐建高同志在全体干职工大会上传达了市四届纪委第六次全会暨全市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常务副部长李志宏同志讲话提出了要求;2月24日,在全市党务工作会议上,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彭爱华同志就全市组织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并部署;制定了《市委组织部绩效评估目标考核指标申报表》,将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纳入目标考核内容。二是结合实际定举措。2月9日,部务会专题研究了机关作风建设和优化环境建设等工作;7月7日,部务会就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四项监督制度进行研究部署,研究出台了《部机关开展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活动实施方案》;将结对帮扶一户特困群众、联系一个重点企业列入全市组织系统开展“创建先进组织部门,争当优秀组工干部”八个一主题活动内容。三是加强督促抓监督。通过考学、督学等方式狠抓《廉政准则》、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实效,部务会及全体干职工集中学习了《廉政准则》,组织了各区县(市)委常委、人大主任、政协主席,区县(市)委组织部全体干部,市直正处级以上行政事业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四项监督制度的闭卷考试,通报了考试成绩。开展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改情况及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专项督查,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今年本系统暂没有发现腐败案件。四是务实创新建制度。制定了《中共益阳市组织部会议制度》、《全市组织系统干部职工工作日午餐严禁饮酒的规定》等制度,规范议事程序,树立组工干部形象。以市委名义出台了《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协主席署名推荐正处级主要领导干部初始提名人选办法(试行)》、《中共益阳市委政治协商干部人事事项暂行办法》等文件,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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