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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来山在郴州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为科学发展提供纪律和作风保障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12-21 14:35 来源:湖南日报

 

    本报12月20日讯(记者 陶海音)今天,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于来山在郴州考核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他强调,要以考核检查为契机推动各项工作,以反腐倡廉建设新成效取信于民,为湖南科学发展、“四化两型”建设提供坚强的纪律和过硬的作风保障。

    今年来,郴州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立足郴州实际,围绕发展抓反腐败,抓好反腐败促发展,为郴州“两城”建设保驾护航;突出重点领域,把住关键环节,从源头上抓干部作风建设;在思想上筑防线,在监督上堵漏洞,在惩治上下重拳,全方位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效。1至11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57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4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8人。据调查结果显示,2010年社会公众对郴州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综合满意度为 63.2%,比去年提高5个百分点。考核检查中,于来山认真听取了郴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汇报并参加民主测评会。

    于来山强调,检查考核只是促进工作的一种手段,要通过检查考核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的体制机制,不断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党委、政府领导班子要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建设的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责任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贯穿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领域。要切实转变干部作风,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问责制,服务承诺制等,规范权力运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要坚决查处一批大案要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以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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