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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出台《勤政廉政巡查工作实施办法》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12-29 09:47 来源:三湘风纪网

 

 
为切实加强对干部特别是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勤政廉政情况的监督,近日,东安出台《东安县勤政廉政巡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在全县拉开了勤政廉政巡查工作的序幕。据悉,该县级纪委出台此制度,在全市乃至全省尚属首创。
该《办法》规定,东安县勤政廉政巡查的对象是全县各乡镇场、县直各单位和中央省市驻县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巡查内容主要包括六个方面:一是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和重大资金使用情况;二是促进科学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情况;三是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四是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五是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情况;六是机关效能建设情况。全县成立了勤政廉政巡查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组织、协调全县勤政廉政巡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个办公室和四个巡查组(一个负责乡镇场、两个负责县直单位、一个负责中央省市驻县单位)。巡查的方法主要包括查阅有关文件、会议记录等材料,与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群众个别谈话;进行明察暗访、问卷调查及问题剖析,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会、测评会等。巡查结果作为纳入被巡查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以及干部受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的重要依据。(东安县纪委办公室 蒋东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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