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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城管在全国率先公示罚没财物规范自由裁量权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12-29 10:06 来源:三湘风纪网

 

     据调查,目前全国各地行政执法部门与老百姓发生矛盾冲突,90%都与处罚有关。怎样做到让处罚取信于民,成为了各地行政执法部门建设和谐社会亟待解决的一大难题。为破解这一难题,长沙市推出建立少年城管学校,开展亲民工程活动,实行柔性执法、温情执法等一系列创新举措,尤其是在全国率先公布罚款、罚没物资处理情况,赢得了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一、行政处罚难在取信于民
     2010年4月1日,长沙市城管行政执法局用问卷形式,随机调查了市区50户居民对执法部门行政处罚的意见。经归纳整理,意见大致可以分为两类: 一类认为执法部门存在乱罚现象。这部分居民对执法部门罚款及罚没物资去向一无所知,片面认为罚款都进了执法人员的腰包,罚没物资也都被执法人员私分了,甚至认为执法人员只有“一顿乱罚”腰包才能“越来越鼓”。还有一类认为执法部门行政处罚因人而异,这部分居民大多亲历过执法人员处罚,在他们看来,执法人员罚款看“交情”、看“背景”,来头大的或关系好的一般不罚或尽量少罚,普通的老百姓又顶撞过执法人员的就只有“挨宰”的份了。这些情况暴露出一个新问题——行政处罚是不是应该让老百姓享有更大的知情权?
   当前不少地方的行政执法部门仍然存在着“官贵民贱”的思想,拜金主义盛行,往往通过实施行政处罚谋求部门利益、地方利益和个人利益,妨碍公正、公开原则的执行。同时,有部分执法人员素质低下,也是导致行政处罚有失公正、公开的重要原因。而随着国家法制建设的不断进步,市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这又对行政执法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方面执法人员要依法处罚,见到违章不查处被视作行政不作为;一方面老百姓不明白这个“罚”为什么有“量”的区别,是不是因为对象的不同,执法人员存在“暗箱操作”?究其根本原因,是由于执法人员手中掌握着一种“自由裁量权”,即在一定范围内,执法人员可根据违章情况,自由裁定处罚数额。
二、处罚公示解开市民疑惑
   长沙市城管行政执法局进行了问卷调查后,决定把城管的罚款、罚没物资公示出去。为了稳妥起见,他们先进行小范围的试点。今年5月1日,作为试点运作的东风路城管中队将一块罚款公示牌挂到了社区,公示牌上对该中队上月处罚对象,处罚的原因、处罚的数额、处罚的依据以及执法者姓名全部公示在案,为了方便大家监督,该中队还将省、市有关执法监督电话一并进行了注明。如果市民还不相信,可以随时到中队或大队法制科查阅罚款存根,之所以不把罚款存根也公示出去,是考虑保护被处罚人的个人隐私,以避免公示给他们带来名誉上的损失。
        为消除群众的疑惑,芙蓉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联系固定的福利机构和特困户作为罚没物资捐助对象。这些特困户必须由街道办事处推荐,发放罚没物资时必须有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工作者在场为证。同时明确出入库检验制度,要求所有罚没、发放物资必须出入库登记,制作了科学规范的收据,由受助人和证明人签字,标明水果蔬菜的品种、数量。并将物资入库单和发放物资收据每月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形成了完善的“罚没—送出—公示”制度。仅今年上半年,他们就为福利机构和特困户送去水果蔬菜110次,共计2460公斤。
       长沙市依据《湖南省行政程序》的有关规定,制定了《长沙市城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制度》,对城管行政处罚的从轻阶次、从重阶次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而且,通过政府财政全额拨款,提供充足的保障。其中,市财政负责执法人员的工资和装备,各区负责每位队员的办公经费,办公场所。不以罚度日是长沙市城管部门敢于把罚款,罚没物资公示出去的底气所在。
三、公示后的良好效果
     实行罚款公示制度最好的效果莫过于改善了执法环境。东风路城管中队最近执法就感觉理解的、支持的、配合的人比以往明显增多。以前令执法人员最头痛的事就是收罚款,如今实行了罚款公示,违章户一“策”,就请他们去看公示牌,他们就提不出什么意见了。实行罚款公示制度还提高了执法者的工作积极性。长沙市决定在适当时机,在全市范围推广罚款、罚没物资的公示制度。(长沙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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