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苏仙区纪委“三联三保”提高案件优质率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12-29 10:14
来源:三湘风纪网
分享

今年来,郴州苏仙区创新“三联三保”以提高案件优质率,取得明显成效。今年9月份,郴州市纪委案件质量检查随机抽查区纪委6个案件,结果3个为优,3个为良,综合考核列全市第一。市长向力力对区纪委《关于白鹿洞镇四普庄村少数村民违规建房的调查报告》十分称赞,批示“此调查报告事实清楚,所提处理意见甚好”。
一是领导联系,责任保证。对案件质量,该区实行领导包案制度,明确规定联系领导、办案人员必须配合做好审理工作,凡经审理认定证据不足、难以结案的,办案人员必须根据审理室意见,及时做好补证工作。同时,坚持证据不足没有形成完整证据链条的案件不上会、定性不准立案处理依据不充分的案件不上会、卷宗材料不全的案件不上会、不履行法定程序的案件不上会、违纪事实材料不同本人见面的案件不上会、未向违纪人员进行享有权利告知及违纪人员意见没有得到解决的案件不上会等“六个不上会”,若因取证不及时耽误审理的,必须追究办案人员责任。今年,该区就6件重要和复杂案件进行了9次会商,促进了问题的解决。
二是沟通联络,整改保证。加强与市级纪委监察局业务室和相关专门部门沟通请教,取得权威指导,减少失误。通过请教和检查组反馈情况,区纪委召开了案件承办室主任以上会议,开展案件质量回头看活动,积极整改。各案件承办室对杨某某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案中的关键证据和证词进行了补证;对李某某受贿案中缺少相关人员的证言,以及为别人谋利等书证进行了补证;对雷某某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未取得调查对象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进行了补证;对邓某违反财经纪律案进行了重新调查;改变了案件中普遍存在的调查报告的标题不规范,没有体现被调查人员认错态度、悔改表现,没有体现涉案款物的暂扣、保管情况,对涉案款物没有提出处理意见等问题,共改正错误6处,补证18个,有力促进了案件质量规范化和优质化。
三是督查联动,考核保证。将案件质量要求分解细化到初核、检查和审理的各个环节,完善了申诉件、案件移送审理等相关程序和规定,要求各环节承办单位和人员必须相互监督、协调运作,保证相互衔接。审理室明确专人负责对各个环节进行督查,对出现脱节、拖拉等情况的室和人员及时提醒;对不主动配合、影响整体工作的向有关领导报告,并予以通报。对基层纪检组织承办的案件严格按照优质案件要求逐项审核,将案件质量考核结果列入区纪委对基层案件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今年区纪委共审理案件31件,审结率100%,未发生一起申诉案件。(苏仙区纪委宣教室)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