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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绩效考核采取“分类考核”和“人事同考”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12-31 16:14 来源:三湘风纪网

 

2010年,长沙县绩效考核采取“分类考核”和“人事同考”,得到了省、市领导的高度肯定。今年长沙县乡镇(街道)根据发展的四个特征,分为“城市服务型、工业主导型、综合发展型、农业生态型”进行分类考核;县直单位按经济管理部门、党群政务部门、社会发展部门、执法监督部门、垂直管理部门五个类别考核。县绩效办依托社会公认评估,狠抓社会评价意见整改落实,县直、乡镇(街道)调查样本分别达900份和2640 份,针对调查中反映的问题、建议,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进行了整改落实,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此外,长沙县今年还加强了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力度,做到“人”“事”同考,实施全员考核,绩效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激发了广大干部干事创业激情。(长沙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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