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仁县“三榜公示”确定救助对象名单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1-01-11 16:10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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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安仁县启动了以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对象清理核查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救助“阳光行动”。按照个人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等程序,重新确定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申报对象,不断规范社会救助评审制度,推进“阳光救助”。
村(居)委会民主评议后一榜公示。社会救助对象民主评议小组由15-21名所在地村(居)委会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党员、群众代表、救助对象代表等组成。民主评议大会按村(居)委会干部或乡镇低保专干介绍救助申报对象家庭情况、申报对象陈述家庭困难情况和理由、评议小组对申报对象的申报表和入户调查表进行讨论、评议小组成员以不记名方式进行投票四大程序进行,票数过半者确定为社会救助公示对象。会后,村(居)委会将民主评议通过的名单进行一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乡(镇)政府民主评审后二榜公示。乡(镇)政府成立民主评审小组,对村(居)委会上报名单的资料是否真实、齐全,程序是否规范合法等进行审核,并要求入户实地调查不少于60%的申报对象。对上报对象逐一审核评议后将名单返回村(居)委会进行二榜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对象名单上报县民政局。
县评定小组审批后三榜公示。由县民政局、县财政局组成评定审批小组。评定审批小组对乡镇上报通过的救助对象进行入户实地调查,入户抽查率不低于40%,对抽查合格率低于95%的,责令该乡镇按规定程序重新开展核查。对各乡镇上报合格对象进行评定审批,并将审批名单返回各乡(镇),分别以乡(镇)和村(居)委会为单位进行三榜公示。
截止到2010年12月止,全县225自然行政村(居)委员会,组织召开了民主评议大会250场次,张榜公布城市低保对象4760人、农村低保对象8710人、农村五保对象998人,公开、公正、公平、阳光的民主评议方式深受广大群众欢迎。(安仁县纪委 段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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