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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 运用“五步法” 模式 加强“一把手”监管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嘉禾县纪委

 

    为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去年以来,嘉禾县大胆改革创新,积极破解监督难题,推行乡科级党政正职公开述廉评议制度,实行“五步法”,将领导权力行使情况予以公开“曝光”,促进领导干部正确履职用权,有效推进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第一步,示廉。述廉评议大会召开前一个月,在《今日嘉禾》、嘉禾电视台、嘉禾县政府门户网站等新闻媒体将述廉对象、述廉内容、监督电话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信访举报。同时,向县纪委委员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县人民检察院、县信访局、县审计局等单位及新闻媒体收集意见。
    第二步,考廉。县纪委派出考核评议组深入述廉对象所在地(单位),通过听取专题报告、召开 各类座谈会、与班子成员和干部群众个别谈话、查阅有关资料、明察暗访、民主测评等方式,收集了解述廉对象履行反腐倡廉建设职责、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等方面的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形成考核考评意见。
    第三步,述廉。召开县纪委全会暨述廉评议大会,参加会议的人员主要包括县五大家领导、县纪委委员、县直正科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县纪委特邀监督员,部分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业主和群众代表应邀列席会议。述廉对象就本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的情况向大会进行报告。
    第四步,问廉。述廉对象述廉后,考核评议组组长发表考核评议意见,县纪委委员就相关问题对述廉对象进行质询发言。述廉对象对考核评议组和县纪委委员提出的意见和问题,必须当场作出明确的解释和答复。之后,由分管的县纪委副书记进行点评,县纪委主要领导提出整改要求,述廉对象作表态发言。
    第五步,评廉。以发放测评表和意见征求表的方式,由县纪委委员对述廉对象按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四个档次进行民主测评,并发表书面意见。测评结果当场予以公布,记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作为单位评先、个人评优和调整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述廉对象存在一般性问题的,由县纪委对其进行提醒谈话;存在明显问题的,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下发整改通知书,述廉对象自述廉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县纪委报送整改情况;发现有严重问题的,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后,由县纪委立案查处。
    嘉禾县推行乡科级党政正职公开述廉评议工作,为确保领导干部履好职、用好权、办好事、走好路,探索出了一条有效监督的新途径。(会同县纪委干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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