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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澧县加大力度预防“节日腐败”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节日腐败”虽发生在少数干部身上,但它的危害却不可小觑。因此,要采取有力措施,铲除这一危害社会的毒瘤。
一要加大打击力度,严惩腐败分子。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司法部门要维护法纪的尊严,严格依纪依法办事。在对受贿者进行严厉惩处的同时,也要对行贿者加以严惩,这样才能杜绝收受礼品、行贿受贿现象的发生。
二要加大监督力度,完善监督机制。“节日腐败”是日常腐败的一种表现形式,腐败是权力缺乏监督的副产品。不想贪是提高人的思想觉悟的结果,靠的是道德的力量;而无法接受公款贿赂,则要靠制度、靠机制,使得官员面对诱惑即使想贪,但也由于制度、机制健全而无法下手。因此,遏制“节日腐败”就是要着重解决监督机制的问题,逐步健全完善党内外监督、上下级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人大监督等监督机制,用健全完善的监督制约机制来保证遏制“节日腐败”的规章制度和纪律规范的落实。
三要加大教育力度,筑牢思想防线。解决“节日腐败”问题,最重要的是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由于“节日腐败”要比平时更具诱惑力,这就要求党员干部对“节日腐败”有更强的抵制力,具体应做到四防:一是防松弦,拒腐防变一刻也松不得,节假日尤为要紧;二是防叩门,对于那些超出正常往来范围的不速之客借拜年送来的“红包”,第一次就要果断地拒之门外;三是防盲从,不能盲目攀比,认为上级能收我的礼,我也能收下级的礼,别的单位能搞,我们单位也能搞;四是防“情贿”,要把握好“人情往来”的尺度。(常德市临澧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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