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源头治理 健全长效机制——为建设“绿色湖南”提供坚强保障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1-01-20 11:48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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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林业厅
近年来,我厅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里的反腐倡廉工作部署,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新路子,推动了全省林业事业的健康发展。201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57.01%,活立木蓄积量达4.02亿立方米,青山绿水成为湖南富民强省进程中亮丽的名片;全省林业产值达到1150亿元,比上年增长25%,跃居为我省第八个千亿产业;全年共争取中央和国际无偿援助资金60多亿元,林业部门成为惠民利民的重要窗口部门。我厅多次被评为全国林业系统和全省反腐倡廉建设先进单位,被省人民政府评为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和全省政务公开示范点,连续七年被省纪委授予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先进单位。
一、抓责任落实,构建惩防体系新格局
我厅始终坚持将反腐倡廉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林业工作总体规划。厅党组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政治责任,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每年坚持做到“四个第一”:第一个党组会议,用于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工作;第一份党组文件,用于明确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要求;第一季度党组中心组学习,用于贯彻中央和省里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精神;第一次系统会议,用于召开全省林业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会议。制定《省林业厅厅直系统反腐倡廉工作考核办法》和《省林业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不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实行“一票否决”。通过共同努力,党组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制在我厅得以有效形成。
二、抓制度建设,营造风清气正新环境
注重在人事、财务、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建章立制,最大限度减少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1、建立科学选人用人机制。研究制定了《省林业厅干部任免工作制度》,处级干部提拔全部实行竞争上岗。上岗人员须“过七关”,即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演讲测评、考察、党组集体研究、公示等七道程序。近几年来,厅直系统通过开展竞争上岗提拔处级干部多名。在竞争上岗全过程中,厅领导始终坚持不定调子、不打招呼,只履行集体研究程序,“一把手”实行末位表态。通过公平、公开、公正的选拔方式,一大批工作能力强、群众公认的优秀领导干部脱颖而出,队伍活力明显增强。
2、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在预算管理方面,制定了《省林业厅预算资金管理办法》,预算编制“三上三下”,预算支出超支不补,使“纸预算”真正转变为“铁预算”。在采购管理方面,制定了《省林业厅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监察室、办公室、计财处、信息中心四家共同对政府采购进行把关。去年全厅共实行政府采购69批次,采购金额1452.3万元,节约率达27.42%。在财务监督方面,制定了《厅直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成立厅内审监督组,两年来共完成对3个厅直单位及14名离任处级干部的经济审计工作。
3、完善项目管理制度。研究制定了《林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林业重点工程资金稽查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项目资金分配方案必须经监察室主任审核会签,全省林业项目建设全面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项目审查责任制、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工程招投标制和监理制。2010年,先后开展了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稽查、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清查等10多个专项资金检查活动,清查全省林业投资各类工程项目724个,清查资金6.14亿元,圆满完成了林业投资各项工程的建设任务。
三、抓行风建设,树立林业行业新形象
我省林业系统共有基层站所2300多个,干部职工6.5万余人,点多面广,监管难度大。我厅贯彻“系统抓、抓系统”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原则,将行风建设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抓实、抓好。
1、破除行业利益,林木采伐指标入村到户工程全面实施。我国对森林资源实行限额采伐。针对传统采伐管理方式层级较多,采伐指标分配暗箱操作、违法买卖指标现象屡禁不止等问题,我们在全国率先启动“林木采伐指标入村到户工程”。一是采伐指标全额分解下达,采伐指标必须100%下达到林农或其他林权所有者手中;二是采伐指标分配公正透明,分配方案必须在相应的报刊、网站、电视、墙报等媒体上公示,确保公平公正;三是采伐指标申请简便易行,林木所有者直接到乡镇林业站提出采伐申请,林业干部职工必须在6个工作日内上门服务。通过改革,2010年全省共确认入村到户采伐指标590.67万立方米,100%公示分配到了全省16125个行政村、231532户林权所有者手中。群众和媒体称这项改革为“从自己身上动刀子的改革”,周强书记誉之为“是为民办实事的具体行动,是阳光行政的具体体现”。
2、坚持还权于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顺利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中国农村经营制度的又一重大突破,省委、省政府将之列为2010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在改革全过程中,我们始终注重还权于民,使村民拥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和监督权,让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运行。在方案制定阶段,各村组改革实施方案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在组织实施阶段,由工作人员与村民一起核实山林权属、面积和四至界线,并将结果张榜公布,二榜定案。在总结验收阶段,向村民发放调查访问表,对改革情况进行逐项评价。截至去年底,全省已完成林权发证面积1.75亿亩,发证率达97.4%,超额完成了省委、省政府年底前林权发证率达到80%的工作要求。
3、争取财政投入,“收费养人”问题圆满解决。过去,一些基层林业站所吃饭问题主要依靠罚没收入解决,滥用职权、以罚代法问题较为突出。为此,我们一方面争取财政部给予湖南转移支付2.72亿元,并作为基数常年安排,解决地方经费缺口;另一方面,商省财政厅出台了《关于保障林业部门基本事业费支出的通知》,促使各县市区政府将林业“两站”(即林业工作站和木材检查站)人员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截至2010年底,全省122个县市区已全部将“两站”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从源头上解决了基层林业部门与民争利问题。
四、抓信息化建设,探索科学管理新模式
高度重视信息技术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通过建立四大电子平台,着力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1、建立信息公开平台。我厅以“湖南林业信息网”为主要窗口,对除保密信息以外的各类林业信息进行全方位公开。2010年共发布各类信息3万余条,涉及到林业工作的方方面面,平均每个工作日更新超过百条。开辟“厅长信箱”和“廉政专线”,畅通信息沟通渠道,接受公众监督。去年“厅长信箱”共收到群众来信700余封,全部给与了及时回复,并对一些政策性、普遍性问题进行了公开答复;“廉政专线”共收到群众信访件31件次,全部及时进行了查办或督办。强化网络宣传教育,创办了“湖南林业廉政网”,建立湘林廉政、案例剖析、廉政规章等9个栏目,现点击率已超过8.5万,在全省林业系统反响良好。
2、建立电子政务平台。在全省林业系统建立了省、市、县、乡镇四级电子政务专网,省厅实现了与14个市州林业局、107个县市区林业局、436个乡镇林业站或政务中心的网络对接。厅机关整合所有信息资源,将过去纸质方式运行的所有要素电子化,先后组织开发了电子公文管理系统、固定资产信息管理系统、育林基金信息管理系统、营造林信息管理系统等10多个应用系统。各流程环节的工作人员全部在网上审阅材料、填写意见、作出决定,全程时限控制、全程信息留痕,规范了权力运行,防止权力滥用。
3、建立在线办证平台。我省共有林业行政审批项目29个,每年办理各种证件数量超过300万份。通过建立互联互通的全省林业在线办证平台,林权证、检疫证、林木采伐证、木材运输证、种苗生产许可证及经营许可证等全部实现了“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反馈”,广大林农在家门口就可办理所需的各种证件。同时由于各个环节公开透明,各类证件环环相扣,各种报表自动生成,实现了自由裁量的“零弹性”,有效防止了弄虚作假和暗箱操作。截至目前,全省已通过网络办理各种证件2500余万份,传统办证过程中的超额办证、重复办证等难题迎刃而解。
4、建立林业地理信息平台。近年来,我厅组织全省林业系统对1.94亿亩林业用地、480多万个森林资源小班进行全面核查,整合各类属性因子298项8000余万个,率先在全国建立起省级林业地理基础数据库。现在各类林业基础数据通过点击网络即一目了然,为科学造林、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通过对该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有效增强了对各个林业项目的适时监管,为建立现代林业管理制度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化两型”发展战略与“绿色湖南”的提出,赋予了湖南林业更高的使命,新形势、新任务对林业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新要求。我们一定以这次会议为契机,扎实工作,不断创新,继续开创全省林业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新局面!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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