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查办案件严把“四关”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1-01-25 11:32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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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嘉禾县纪委在查办案件工作中,严格把好“四关”,有效地推动了查办案件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是把好“程序关”。在初查、立案、调查等环节中,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保证从初核、立案到结案、归档各环节都规范有序,最后由案件审理小组和案件管理人员进行审核把关,做到每一起案件从受理到审结都有章可循、严谨规范。
二是把好“源头关”。在选配调查人员和陪护人员时,针对个人政治素质、业务水平、是否符合回避规定等情况进行认真审查,从源头上杜绝违反办案纪律行为的发生。
三是把好“学习关”。将办案人员、陪护人员职责和办案纪律的有关规定装订成册,发放到调查人员和陪护人员手中,做到人手一册,强化了参与办案人员的自律意识。
四是严把“纪律关”。要求办案人员和陪护人员严格遵守办案纪律,严格依法办案,不跑风漏气、泄露案情,不违纪取证,不以案谋私,不办“关系案”、“人情案”和“金钱案”。发现有违反办案纪律的行为,轻则进行批评教育,重则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肖宁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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