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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湖南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要点

编辑:袁小平 发表时间:2011-01-30 17:47 来源:省纪委信访室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关键一年,又是我省省、市、县、乡四级党委集中换届的一年。2011年全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八次全会暨全省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的新理念,增强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能力,以信访监督和信访举报案件直查快办为重点,切实加强信访信息工作,在全面提高工作质量上下工夫,进一步提升信访举报工作科学化水平,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信访举报问题,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服务,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

   
一、贯彻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的新理念,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
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一系列要求,自觉树立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的新理念,改进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提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
    1、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打牢纪检监察信访干部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基础。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一线,积极开展领导接访和干部下访。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注重并善于把开展群众工作的方法运用到信访举报工作中,扩大群众参与的途径,努力赢得群众的理解和信任。
    2、要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畅通和拓宽信访举报渠道,为群众信访举报提供便利。改善来访接待条件,营造温馨舒适环境。优化信访举报环境,加大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的工作力度,坚决制止和纠正阻拦、压制信访举报的行为,严肃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问题;大力宣传并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奖励举报有功人员暂行办法》(湘纪发[2010]35号),鼓励并进一步重视群众实名举报,加大办理工作力度,及时告知受理情况,努力答复调查处理结果,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
    3、要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信访举报问题。关注信访群众的利益诉求,认真解决他们反映的问题。加强对有关信访举报的分析,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推动开展专项治理和集中整治。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把信访举报反映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作为办理信访举报案件的重点,进一步加大交办、督办和直接查办力度,推动重要信访举报问题的解决,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二、加强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和信访监督,着力提高工作质量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座谈会和全国纪检监察信访监督工作研讨会精神,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质量。
    1、完善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制度。根据中央纪委信访室制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的意见》(中纪信通[2010]1号),制定出台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促进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健康深入开展。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操作规定。
    2、准确筛选要求查报结果的信访举报案件。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反腐倡廉工作部署、查办案件工作重点、全省各级党委集中换届工作中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以及信访举报反映的突出问题,筛选要求查报结果的信访举报案件。建立健全集体排查机制,完善例会制度,加强分析、研判和评估,必要时与下级纪检监察机关进行沟通,或接触举报人进行了解,进一步提高筛选的准确性。
    3、改进信访举报案件督办工作。对重要交办件,及时了解工作安排和办理进度,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意见,提供必要帮助。对逾期未办结的,要求承办单位作出书面说明。对承办单位认定为举报不实的,严格把关,集体讨论,提出审核意见,必要时进行复查。重要督办意见,要以公函形式正式通知承办单位。对交办件的办理情况,年终对账,严格考核。
    4、充分发挥信访举报部门直接查办的职能。进一步提高对信访举报案件直接查办工作的认识,准确把握直接查办的范围,精心筛选直接查办的信访举报案件,加大直接查办工作力度,注重通过直接查办妥善解决一些疑难问题和热点问题,进一步增强信访举报工作职能。依纪依法开展直接查办工作,认真执行案件检查工作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正确使用案件检查措施,安全文明办案。
    5、积极稳妥地开展信访监督。充分发挥信访监督的教育、监督和保护作用。围绕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以信访举报反映的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问题为重点,积极开展信访监督,早打招呼,促其改正。严格把握信访监督审结环节,对信访监督的结果进行认真审核,问题没有说清的,责令其继续说明或采取其他方式进行了解;隐瞒事实真相,欺骗组织以及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发现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转入立案调查。进一步健全信访监督工作制度,规范信访监督文书格式,提高信访监督工作规范化水平。
 

    三、加强案件线索筛选和信访举报情况分析,及时提供高质量的信访信息
    进一步深化对信访信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更好地发挥信访举报案件线索主渠道作用,不断提高信访信息的质量和参考价值。
    1、充分发挥案件线索主渠道作用。围绕查办案件工作部署,精心筛选案件线索。认真分析违纪违法问题新特点,掌握办案工作新要求,不断增强筛选案件线索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
    2、围绕中心工作提供信访信息。对信访举报反映中央、省委省政府和本地本部门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中的问题、全省各级党委集中换届工作中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以及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综合分析,及时编写和报送信息,为开展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服务。
    3、努力提高信访信息质量。对信访举报反映的重要问题进行深度挖掘,必要时开展专题调研,对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努力提供揭示问题本质和发展趋势、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信息。加强对信访举报情况季度、半年和年度分析,准确反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党风政风方面的苗头性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4、认真总结推广信访信息工作经验和做法。中央纪委监察部今年将组织召开全国纪检监察信访信息工作座谈会,各地要认真总结推广信访信息工作经验和做法,培养一批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提高信访信息工作整体水平。
 
    四、切实做好来访接待和处理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贯彻落实中央联席会议关于做好2011年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的意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努力化解一批信访积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继续深入开展领导接访和干部下访。坚持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推动领导接访制度化、常态化。遵循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方便群众、解决问题的原则,严格执行公示、接访、包案、落实等程序和要求。必要时通过约请重点来访人和主动下访,着力解决案情复杂、久拖未决的疑难信访问题。坚持纪检监察机关干部下访制度,年内组织1-2次干部下访活动,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2、集中力量化解信访积案。对信访积案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梳理,逐一登记建档,向有关的下级纪检监察机关集中交办。逐一明确责任主体、化解措施、办结时限,并加强督办和指导。落实领导包案制度,筛选一批信访积案和疑难信访问题,由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包案解决。对在化解信访积案工作中因重视不够、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极端行为或恶性事件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3、全力做好国家重大活动期间和敏感时期的来访接待工作。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省纪委监察厅与中央纪委监察部以及各市、县之间的联系沟通,切实提高现场处置水平,妥善处理长期滞留的来访、大规模集体访和突发事件。认真做好全国“两会”和建党90周年前后及全省各级党委集中换届等重大活动期间和敏感时期的来访接待工作,制定工作预案,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加强协作,抓好落实,维护正常的来访秩序。
 
    五、继续推进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高信访举报工作效率和水平
    扩大网络举报和信访信息管理系统覆盖面,规范管理,发挥优势,提高工作效率。
    1、进一步推动和规范网络举报工作。所有市级纪检监察机关今年内要开通举报网站,省、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倡导、鼓励和帮助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开通举报网站,逐步建立健全省、市、县统一的纪检监察网络举报体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纪委湖南省监察厅网上举报处理暂行规定(试行)》(湘纪办[2010]10号),完善机制,规范管理,创新方法,及时处置网络举报反映的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
    2、建立健全涉腐网络舆情处置机制。主动在互联网上搜索涉及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信息,及时掌握涉腐网络舆情动态。积极应对和处理网络舆情,对互联网上曝光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迅速呈报,加强督办和直接查办,及时公布处理情况,正确引导舆论,消除不良影响;对利用互联网恶意炒作、诽谤诬陷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3、进一步推广信访信息管理系统。今年初,把纪检监察信访信息管理系统推广应用到市一级,年底前推广应用到县一级。省、市两级纪检监察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开通并联网后,省纪委信访室要会同省纪委办公厅及时组织业务培训,确保信访信息管理系统高效运转,实现资源共享,提高工作效率。省纪委信访室要会同办公厅加强对下级推广应用纪检监察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六、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全面提高基层信访举报工作能力和水平
    省、市两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要把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加大力度,改进方法,带动基层全面提高信访举报工作能力和水平。
    1、加强业务指导。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要加强对信访举报形势和重要业务问题的研究,及时提出指导性的意见和要求,为下级开展工作指明方向。对信访举报问题多、群众越级上访量大、工作比较薄弱的地方,派人进行指导,帮助当地化解矛盾、提高工作水平。
    2、开展监督检查。注重了解和掌握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信访举报工作的整体情况,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对信访举报工作重要部署和重要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专项检查。为确保全国、全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座谈会精神和中央纪委信访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的意见》(中纪信通[2010]1号)落到实处,促进我省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健康深入开展,省纪委今年适当时候要组织开展一次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督查。
    3、提高基层解决信访举报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加强基层信访举报工作,配足基层工作力量,提高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首办责任,促使基层加大解决信访举报问题的力度。健全工作机制,实行全员办信访,整合各种资源解决基层信访举报问题。进一步完善基层纪检监察信访信息网络,及时发现和化解不稳定因素。继续深化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办事公开,依靠当地群众协助做好重点信访人的疏导转化工作,更加有效地化解矛盾。
 
 
 
                                                   湖南省纪委信访室
                                                 湖南省监察厅举报中心
                                                    201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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