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勒紧公务接待“钱袋子”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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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工作,减少经费支出,降低行政成本,日前,泸溪县出台了《泸溪县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办法(暂行)》,颁布“禁令”,勒紧了县内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接待“钱袋子”。
该县要求各单位在公务接待上坚持“分级负责,对口接待”原则,管住县内、规范县外、公开透明、便于监督、促进发展。该县严禁超标接待,规定下属单位、乡镇进县城公务活动确需接待的,按每人不超过30元标准安排工作餐;县直机关单位干部下乡开展公务活动,按每人不超过20元标准一律安排到乡镇食堂就餐,且不得发包包烟和饮酒;公务人员执行公务活动来不及回家就餐,可按每人不超过10标准安排工作餐。该县严格实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和台账管理;公务接待必须现金结账,严禁赊账吃喝、签单消费;严格实行公务接待阳光操作;单位间开展公务活动,公务人员一律不得接受所到单位的宴请;严禁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各种高消费娱乐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贵重礼品;严禁以任何名义向下属单位、学会、协会或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接待费用;严禁以组织或参加会议、学习、培训、联谊活动等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和公款请客送礼。
该县还设立举报电话,县纪委组织专人负责群众举报接待工作。泸溪县纪委、县财政局等职能部门采取定期与随机相结合,开展公务接待工作专项督查,确保“禁令”落实到位,杜绝因铺张浪费诱发贪污腐化,力推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生活环境。(泸溪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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