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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纪委召开2011年反腐倡廉建设主要工作任务分解会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王昌义在怀化市2011年反腐倡廉建设主要工作任务分解会上指出:
抓落实既是一种责任,也是一种精神,更是一种品德
 
2月24日,2011年反腐倡廉建设主要工作任务分解会在市纪委会议室召开,怀化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昌义在会上指出,抓落实既是一种责任,也是一种精神,更是一种品德,他要求各责任单位要结合任务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王昌义对过去一年来市直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任务分解抓落实、履职责所取得的明显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严肃指出,一些责任单位在履职过程中依然存在“重视不够、抓得不紧”、“抓而不实、进展不大”、“畏难情绪、消极等待”、“检查不实、督办不力”等四个方面的问题,明确要求各责任单位要在坚持成功经验做法的基础上,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确保今年反腐倡廉重点任务落实到位。一是要增强责任意识。充分认识落实任务分工是反腐倡廉形势发展的需要,是全面推进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程的需要,是抓好部门业务工作、保护自己、关爱干部的需要。二是要抓好责任落实。总的要求是15个牵头单位和47个重点责任单位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任务分工6大项45小项的“规定动作”,又要结合实际抓好“自选动作”,切实做到“每项工作部署不能乱、一岗双责要求不能松、协作配合格局不能变”。三是要严格责任追究。要强化督促检查,对落实不得力、工作进展慢的,提出批评,其主要领导要向市纪委说明情况,并及时改进;要将市直单位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牵头单位组织协调情况、责任单位配合履职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终检查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并逐步探索实行部门分类考核办法,有效解决“干多干少一个样”的问题;要对领导不重视、完不成今年分工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仅取消评选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的资格,其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也不得评先评优。
怀化市纪委副书记贺卫民主持会议,他要求各单位党组(党委)要进一步增强履行“一岗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意识;认真对分工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提出具体的工作目标、时限、要求和措施;加强沟通,及时报告、反馈工作进展情况;结合年度考核,确保各项分工任务圆满完成。市纪委常委刘春华宣读了《2011年反腐倡廉建设分工意见》,市直单位参会人员就如何履行反腐倡廉工作职责分别作了表态性发言。(杨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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